桃園市統計755處民宅長期堆置大量物品,其中181處列為高風險等級,環保局表示將以提高資收補助價格、逐戶稽查並要求管委會加強處置,三管齊下解決;但部分議員認為,部分民眾慣性囤物,光提高資收價格是「搞錯重點」,應訂自治條例,直接清除雜物或對囤積戶開罰,才有強制力。 最近屋內囤積回收物引發火災事件頻傳,議員彭俊豪說,先前中壢有民眾長年在房間和樓梯間堆放雜物,居民多次反映,市府和管委會都束手無策,最後該大樓發生火災,屋主身亡,其他人雖順利逃生,卻留下心理陰影。 議員黃婉如說,相關案例不勝枚舉,但向她投訴的只有2件開罰,多數人經口頭勸導還是不會改善,形同社區未爆彈,也成潛在公安危機。 「重點不是補助多少!」議員段樹文說,鄉下很多人不缺錢卻習慣撿拾回收物,不跟社區往來,被勸導還可能發生口角,市府應有強制作為,直接清除回收物,否則再多補助仍無濟於事,也搞錯方向。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去年4月至今共針對類似案例稽查3160次,依法只能清理騎樓及通道等公共區域,包括樓梯間、住處等私人場域無法進入;目前首先提高資源回收補助,如紙餐盒市價1公斤賣2到3元,市府加碼補助1公斤再多給10元,鼓勵民眾盡快變現,減少囤積。 呂理德說,接下來針對755處長期堆置大量物品的民宅分級,高風險的181處優先處理,其他個體戶陸續稽查;如果是社區大樓住戶,將要求管委會加強勸導,若改善情況不佳,將罰管委會4萬到20萬元。 但彭俊豪認為,管委會沒有公權力,難以要求住戶搬遷,若住戶不聽勸也無可奈何,市府應訂定自治條例,直接清除雜物或對囤積戶開罰,才有強制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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