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國家,人民要有權,有權才能監督政府,達到「政府有能」,因此憲法規定人民要有選舉(包括被選舉權)、罷免,創制及複決等權利。但最重要的總統罷免權卻受到嚴重限制,幾乎完全被剝奪了,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要罷免總統,需經立法院三分之二委員同意,才能交付全民舉行罷免投票。
然而中華民國開國以來,總統利用利益分配控制立委的事,層出不窮,遠的如曹錕收買「豬仔議員」選上大總統;近年則有陳幸妤咆哮:「民進黨要選舉的人,哪一個沒拿過我爸的錢?」甚至點名蘇貞昌、陳菊、謝長廷,而這些人至今沒公開否認。到了小英總統更上一層樓,除了分錢還分官,陳師孟在獲立院同意前,就宣稱擔任監委後,只辦藍不辦綠,如此荒謬人選,居然在國民黨立委退席下,由民進黨立委全票通過,這種立委哪有可信度可言?因此,總統罷免權應該從立委手中還給人民,比照罷免縣市長規定,任滿一年,有一%公民連署,就可啟動罷免的全民投票,如此才能落實「人民有權」。
更重要者,兩黨輪流執政,輪流將老百姓血汗錢亂花一通,不斷政策買票就地分贓,肥了官員民代。姚瑞中教授二○一七年清查全台有五一六座蚊子館,總經費二六一○億元,如屏東及墾丁民航機場、沒有觀眾的故宮南院等等,若加上核四及近年新建的蚊子館,則超過六千億。你是納稅人,氣還不氣?這種政府,吃老百姓的肉、喝老百姓的血、啃老百姓的骨,該不該下架?這是國、民兩黨都讓人厭惡之處。蘇貞昌主張花五百億延伸高鐵至屏東而為「盲腸線」,但真正需要且緊急的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卻因缺錢,完工遙遙無期。人進不來,貨出不去,台灣如何發大財?
因此還要還錢於民,我的方案如下:將全部公營事業,包括中央銀行、各公股銀行、中油、台電、中華電信、台糖、中鋼、高鐵、華航、台水等等,粗估至少卅兆以上,發行股票,平均分給全國人民,不分男女老小,每人約可分得一五○萬元的股票。台鐵缺錢缺人,在此制度下才能合理調整票價,提升效率,以求獲利,民眾分紅。未來各公營事業凡每年盈餘少於五%者,撤換董事長及總經理,如此就必須進用專業經理人及技術官僚,而非政治酬庸,且台灣每人每年可得股利七點五萬元。
此股份不得買賣繼承,原持有人去世,就由國家轉交給新生人口,二○一九年台灣死亡人數已多於出生,故可永續,未成年者的股票則由父母代管。股東大會用電子投票,因此如高鐵賠錢的盲腸線及延至宜蘭等事,就不會通過,更不再有恆春機場。父母多一筆錢養小孩,大學生就少了學貸。
此案優點多,首先全民監督公營事業,第二大幅減少貧富差距,第三民粹不再。例如台電今年已三凍,如果小英連任,選後一定大漲,如國民黨奪回政權,也必如馬英九的油電雙漲,被罵到臭頭而再失政權。只要分錢於民,民眾就會寧可油電合理漲價,因為庶民用油用電少,雖也要多付漲價油電費用,但用量多的富人要付更多,庶民因而可分得更多股利。
台灣民眾高度不信任政府,稅賦占GDP比率從廿%左右降至十三%,為進步國家中最低者,台灣人愛心滿滿,但就是不同意提高稅賦,將錢交到政府手中,以制度互相幫助。因此只有還錢於民,才能建立幸福社會。(作者為前衛生署長、亞洲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