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電影《海角七號》的一句台詞:「土地也要BOT、山也BOT,連海也BOT,為什麼什麼都要BOT?」這是在講述小鎮鎮長想積極開發,到處都用BOT來興建,引發鎮民的反彈。
才上任一個月,柯文哲旋風馬上上演這個戲碼,把參與台北市府BOT案的大財團掃得東倒西歪,無論是建商大老遠雄的趙藤雄、科技大亨鴻海郭台銘、金控獲利王富邦蔡明忠等,都被柯P點名,成為「社會觀感不佳」的代表財團。
三位被柯P優先點名的老闆中,蔡明忠被說「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趙藤雄被罵「一個趙藤雄等於十個葉世文」、公開登報嗆柯P的郭台銘則被罵「囂張」,這三位管理資產加總起來逾兆元、在台灣養超過四萬人的三大企業,被台北市長點名罵人可還是頭一遭,創下台灣政商關係的首例。
其中,除了蔡明忠早早低調親自到市府與柯P和談外,趙藤雄與郭台銘最初的態度都很強硬,但面對更強硬的柯P,他們也都乖乖「就範」,趙藤雄親自出面,郭台銘則由兒子郭守正代表,各個都來跟柯P親自說明、協商。柯P這大刀一揮,把「BOT」背後潛藏多年、盤根錯節的政商體制,搬到枱面上來。
所謂的BOT,是英文Build (興建)、Operate (營運)、Transfer(移轉)三個字的縮寫,是政府為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工程及建設,給民間一定時間的經營特許權,於特許期屆滿後(通常為五十年),將全部營運及資產無條件歸還給政府。
BOT的目的,是政府引進民間資金來興建可提供全民福祉的公共工程,立意是希望官商攜手合作,讓國家社會的發展不會因為政府財務困境而受到阻礙;只是如今全都變了樣,不僅是當前被柯P點名的五大BOT案,還有北市府的一○一、京站及市府轉運站,連中央政府的BOT高鐵,都是社會認為圖利財團的公共建設。
「台灣不適合推動BOT案,因為台灣所得分配惡化,社會對財團分配到的利益很在乎,政府、廠商與人民三方都沒有互信基礎,搞到彼此對立」,新任的柯P廉政委員會委員、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一語道出當前台灣BOT的困境。
為什麼出發點是官商合作的BOT案,到最後不是出現財務問題,就是變成官商勾結呢?本刊歸納了四大點:
爭議一 權利金、附屬建設的分配不均
這次被柯P點名的BOT案,主要的爭議都出在權利金分配上。最爭議的是,位在忠孝東路、光復南路口,占地十多公頃的遠雄大巨蛋,要付出的權利金竟是○,每年租金才六千七百萬元,可以租五十年,這塊十多萬坪、市值約六百億元(有人甚至估價上千億元)的土地,政府卻是用公告地價計算,等於是賤租土地給遠雄。
雖然一般認為這顆可以容納四萬人的大巨蛋,一定不可能賺錢。不過,台灣的BOT案為了讓廠商可以賺錢養主體建設,通常都給一定比例的土地面積,讓投資者可以蓋商場、飯店等附屬商業設施來營利,但這卻成了廠商「投機取巧」的根源。
在遠雄這個近十萬坪的市區菁華地上,主體大巨蛋只占三萬多坪,其他六萬多坪則是拿來蓋商場、旅館,附屬建設已經超過主體。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交通轉運站上,位在台北車站旁的交九,投資者是日勝生,其中一成是轉運站,其他九成興建成京站百貨,樓上還蓋成上千戶地上權住宅出售,日勝生獲利頗豐,且權利金也不高,開發權利金約十二億元,營運權利金每年約千分之六,土地租金一年約六千萬元,等於市府養大了日勝生。
市府轉運站則由統一企業及太子建設得標,也是九成蓋為統一阪急百貨及W Hotel,不過,統一付的權利金比日勝生高,五十年的開發權利金二十五億元,每年繳房租、房屋稅與地價稅約二十二億元,但市府後來發現統一將大量土地做為營利用途,不符轉運站規劃,因而向統一開發追討一億六千萬元的稅金。
至於鴻海的三創資訊園區,以地下停車場為主體,資訊大樓賣場為附屬建物,也是比主體大。其實,高雄巨蛋也是附屬建物過大的爭議,高雄市府BOT給國揚建設的侯西峰,侯西峰將漢神百貨與飯店蓋得跟高雄巨蛋主體一樣大,因而被檢調調查過,最後不了了之。這種附屬設施與權利金分配的不對等,是最容易被「官商」操弄的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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