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業者建議,想與創投基金接觸、加速創業過程的年輕人,至少要學三課:理解創投類型、多方尋求資源、與適合對象「相親」相處並懂得取捨,才能真正讓資源化為助力。
創投業者提醒,年輕人找資金,要理解創投不只是「金主」,更是發展路上的長期伴侶,好的創投除了資金,更能帶來經驗、人脈等協助,但理念不合的創投也可能造成未來的阻礙,因此年輕業者一方面勇於「追求」,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創投,懂得「慎選對象」,才能得到真正的發展效果。
之初創投創辦人林之晨說,年輕創業者找創投,第一課是「認識不同類型與需求的創投」,並找到適合自己的類型。
他說,創投可概分為依興趣投資的天使投資人、有獲利壓力的機構型投資人、加速器、企業設立、延伸既有業務或純財務投資的創投基金等,不同創投也有自己鎖定投資的企業階段,有些是初早期公司,有些是第二、三輪甚至上市前才參與投資。
林之晨說,搜尋創投、主動與創投接觸的機會愈來愈多,過去一般年輕人可能較難接觸的天使投資人,現在也有專門媒合的機構,創業者可以多方蒐集來源。真正接觸創投、洽談投資時,創業者更應一對一觀察創投與自己的相處模式、提出的建議等,確認是不是想「共度旅程」的對象。
【記者杜宗熹、蔡敏姿、黃國蓉/台北報導】阿里巴巴B2B事業以新加坡商名義來台投資,經濟部投審會認為於法不合,阿里巴巴昨(2)日發出聲明,重申希望溝通並依法補件;投審會則要求重新申請,無法補件。
阿里巴巴昨日新聞稿指出,對於上周經濟部投審會認定其為陸資一事表達遺憾,希望依法提出補件、訴願,並願意與經部溝通。投審會代理執行秘書張銘斌回應,經部已認定阿里巴巴是陸資,違反相關規定,須接受處分。
張銘斌說,阿里巴巴若重新以陸資名義依程序來台投資,經部表示歡迎。但既有裁罰無法補件、也不受理補件,沒有「就地合法」的問題。張銘斌表示,如果阿里巴巴想提出訴願,投審會尊重其合法權益。
阿里巴巴於2008年4月9日來台以「新加坡商」名義來台,並向商業司申請成立分公司,日前被投審會視為實質陸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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