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聯開案爭議,延燒到總統馬英九。馬總統昨上午面對媒體詢問時回應,「那是簽名章,不是簽名」;市長柯文哲昨晚反嗆,美河市、大巨蛋這種幾百億元的東西,「作市長說他不知道,哼哼,你自己去跟人民解釋吧!」柯市府查美河市、大巨蛋案,馬總統日前受訪表示,他對詳細內容不清楚詳情,媒體人周玉蔻則提出當年公文打臉,指馬英九是簽約人。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表示,美河市案屬分層負責,當年並非由馬市長決行,且監察院對此已有過調查,並不認為有調查馬市長的必要。
柯文哲昨晚出席「地球1小時Earth Hour」國際關燈活動。面對記者詢問,柯先淡淡回應,這種事跟他沒關係,反正有什麼事情廉政委員會去查,「算了,不要理他!」。
媒體繼續追問,北市府刪減消防補助的公文上也有市長柯文哲的簽章。柯這時臉色一變,反問記者,是總統府叫你問,還是你自己要問的?
柯文哲說,該公文只簽到消防局長,且那是消防局從民間募來的殉職賠償基金,與北市府無關。
柯說,按照總統府發言人的意思,難道重要的都不要市長負責,不重要的才要市長負責?最後他激動地說,如果在台北市長職位上面,對像美河市大巨蛋幾百億的東西,做市長他說他不知道,「你自己去跟人民解釋吧!」
北市府顧問洪智坤昨也在臉書說,市長代表市府,市府對外簽訂契約當然代表市長本人的意志,無論是法律或政治責任都無法卸責;馬英九與日勝生簽訂捷運新店機廠(美河市)聯開案,「證據確鑿、躲都躲不掉」。
北市府祕書處表示,市長簽字章是加蓋於對外行文的正式公文上,需經過公文批核程序後始得加蓋;但大家所討論的馬英九簽名章,屬於對外公文使用之章戳,原則上都需經由公文簽辦同意後才能使用。
至於甲、乙章,北市府祕書處說,此屬「職名章」,是授權給首長代理人,依權責畫分保管使用,首長與被授權人雙方同負行政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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