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理兩岸短期貿易融資業務量成長快速,最近被財金部會盯上,要求定期提報業務承作情況,並提醒銀行要自行訂定機制,做好風險控管。根據金管會內部資料,到去年底左右,快速成長的短期貿易融資規模,已高達五、六千億元。
據現行規定,國銀對大陸投資、授信等總曝險額度,不得逾銀行淨值一倍,但其中短期貿易融資,不必計入曝險上限計算。因此,最近短期貿易融資規模快速成長現象,引起財金部會注意。
據了解,去年就有立委質詢時,關注短期貿易融資業務變化,日前在財金部會金融監理聯席會議上,中央銀行也提醒注意相關風險。
金管會去年下半年對金控金檢時也發現,金控旗下子銀行近年來承作的「信用狀項下應收債權買斷」(Forfaiting)業務,大幅增加。這種應收債權買斷,也是屬於短期貿易融資的一種。
金管會官員表示,依現行規定,短期貿易融資不必計入大陸曝險上限,當初主要是參考巴塞爾協定,短期貿易融資的風險係數是零,且有助中小企業取得資金,才未計入大陸曝險上限計算。
官員表示,雖沒有法令限額規定,風險也沒有一般授信業務大,但銀行內部也應自行訂定風險控管機制。
為掌握短期貿易融資業務量變化,金管會也要求各銀行定期提報短期貿易融資業務承作情況,以利監控業務規模的變化。
金管會官員表示,為確保金控集團穩健經營,金控公司董事會或高階管理階層,進行相關風險限額的調高決策,不宜僅考量業務發展,應在取得充分風險評估資訊,例如交易對手的曝險額、外部信評、財務數據及營運分析,進行風險決策。
閱讀祕書/信用狀項下應收債權買斷
「信用狀項下應收債權買斷」(Forfaiting),是指銀行向出口商買進未來應收的信用狀項下應收帳款,是短期貿易融資業務的一種。
舉例來說,在貿易融資實務上,台灣的A出口商,出口貨物到大陸給B進口商,通常B進口商會在大陸找一家信用狀開狀行,再由開狀行付款給台灣的押匯行,台灣的押匯行再付款給台灣的出口商。
出口商A賣出商品後,對進口商有應收帳款,當信用狀開狀行可能沒有那麼快支付款項時,A出口商就先把應收帳款賣給其他的往來銀行,買下的往來銀行就先付款給A出口商。對出口商來說,可以立即取得貨款,減輕現金調度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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