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是一個很喜歡笑,笑起來很好看的女生,很難將她與沒自信畫上等號。我認識她好幾年後,才發現永遠在用最好的笑容看著別人的她,其實是為了不讓其他的表情被看穿,那些擔憂、失落、迷惘以及紅紅的雙眼。
我們有一次一起工作,深夜她突然分享起自己的愛情史。她說每一段感情,都是她自己提分手的。我正想感受這句話背後露出的狂氣,她馬上接著解釋:「因為我總覺得他們不夠喜歡我,然後就去找尋各種實例印證這種感覺,最後自己便忍不住提出分手。但分開後我又很快地發現,對方原來是很喜歡我的。每一段感情,就一直這樣循環著。」
「有想過為什麼嗎?」我問。
「沒有安全感吧,做演員的不都是這樣嗎?」她說。
演員確實是一個很沒有安全感的工作,因為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東西是少之又少。但我還是不認為安全感是問題的癥結。
「本來就不該把安全感和自己的價值建立在關係上。因為關係是流動且變化的。」我發現自己好像脫口而出某段奧修書本裡被畫線的重點。她低下頭,好像也順從地跟著畫下重點。
「如果每一段情感都是這樣的話,那與對方是誰其實沒有關係。這是『妳』要面對的課題。」我在睡意中想直接結束這個話題,但講完立刻發覺自己說得有點殘忍。
「我知道是自己的問題,因為在愛情關係裡我似乎無法相信任何人,好像只要碰觸到愛情,就會遇上悲劇。我甚至覺得,無法相信別人,其實是無法相信自己。好像不相信自己能不遇上悲劇,不相信自己能夠幸福一樣。」她說。
「會不會是戲演太多了?」我半開玩笑地說。
「戲演多了還沒事,忙碌的時候關係維持得比較長久,但只要一靜下來,就覺得悲劇又要來了。結果台上台下接戲不斷。」她苦笑說。
「創作型人格的人,都很容易在關係裡埋沒自我失去信心。某種角度看來,這是一體兩面,簡單來說,藝術家大多有感情的罩門。」這是我一個很好的朋友對我說的,她總是告訴我,要記得這件事,然後繼續創作。
「那要怎麼辦?」她問。
「這或許是天生格局,與其問為什麼會這樣,不如反過來善用這份不舒適的感覺,在藝術表現上建立自我和安全感。」我說。
「但我們演戲工作本身也是在一個不安全的格局裡吧。」她說完我們兩個都沉默了,我無法否定她說的,而我更不忍心說,這就是為何我把「寫作」這個選項加入原本只有「演戲」的藝術創作。對那些條件很好,一心一意充滿戲癮的人,這是很沒有說服力的。
她悄悄嘆了一口氣,說一切還是跟「自己」有關,對方是誰都不重要。我說,不如就先按兵不動吧。有時會被問題纏到窒息,有時會被自己想像的感覺傷害,但那些都不存在於當下。不如我們就先冷靜抽離,安靜地睡覺去吧,至少明天一定會有曙光。
她沉沉地嗯了一聲,我也終於垂下沉沉的眼皮,靜靜將自己沉重的人生課題暫時安放在黑夜中。我相信總會有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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