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金管會主委上台,大家都想洗耳恭聽他的金融政策。那什麼是金融政策?其是指政府為實現金融目標而訂立的計畫,並因而推出有時程、優先順序的一系列行動方案。因此要決定金融政策之前,就要先設定目標;而目標的設定要能充分體認整體金融市場未來的發展趨勢,以及自己金融業的強勢、弱勢。目前朝野興起討論金融業到底是策略產業,還是支援其他產業的產業?此議題不證自明!金融業是中介產業,當然要支援其他產業的發展;但政府也要思考金融業可擴充的方向,讓有競爭力的業者能壯大,在創新科技、跨境業務或海外擴展有發揮空間,使金融業在提升經濟成長更具策略價值。其實,其他產業與金融業相似,要支援上下游或供應鏈之相關產業,也要找尋增加自身附加價值的方向。例如:張忠謀先生成立台積電,一手創建晶圓代工模式,不僅使其成為策略性產業的要角,也帶動IC設計業發展,亦使智慧型手機能夠推陳出新。
因此,「起而行」才是關鍵!過去是否有可借鏡或審思的金融目標、政策與方案?二○○二年政府設定的「二五八」目標:二年內銀行逾期放款比率降到五%、資本適足率提升到八%,就是明確的金融改革目標。而政策就是讓銀行利用過去保留盈餘打消呆帳,並且銀行營業稅率由五%降至二%,以及降低存款準備率,讓所增加的盈餘也用於打消呆帳。再者,為了解決問題銀行,必須有基金彌補淨值缺口。
因此為了執行此項政策,必須設立相關法規做為行動方案,例如:設立金融重建基金條例將二%金融機構營業稅做為彌補基金的來源,另設立金融機構合併法,提供合併程序與誘因。由於過去銀行業有著一定基礎與相關措施,此次金改的目標是有達成。
另外,二○一三年金管會設下金融發展目標,希望在三至五年內,促成一至二家的國內銀行成為具指標性的亞洲區域性銀行。上述算是明確目標,在政策方面主要是放寬保險業可轉投資東南亞銀行業與放寬證券商轉投資限額的計算。惟許多東南亞國家未同意外國金融機構可持有當地銀行控制性股權,因此成效並不明顯。同時,為達成目標亦有提到金融整併,惟因二次金改的前車之鑑,只好尋求泛公股銀行間的整併;但是,之後的發展也未有任何成果。
日昨麥肯錫發表最新報告,直指台灣銀行業有三缺二多。第一缺是平均「淨利差」排全球倒數第二,導致銀行普遍「缺乏」獲利能力;第二缺是銀行資產利用率低,銀行「缺乏」成長潛力;第三缺是金融業之資訊科技人才短缺,整體市場「缺乏」競爭力。而「二多」則是台灣分行家數過多、分行人事固定成本過多。此份報告指出台灣銀行業的弱勢,可做為金管會設定消除或降低上述弱勢的金融目標與政策。
綜此,還是希望金管會盡快提出能夠增加台灣金融業之強勢或降低弱勢的金融目標,並因而發展具體可行的政策與方案。根據過去台灣的經驗,要達成積極的金融政策較為困難,但還是必須努力的方向。特別強調金融監理著重於公司治理是執行金融政策的基礎,而非取代金融政策的制定。而金融整併應是政策的選項,否則會大大限縮發展目標。
(作者為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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