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這玩意兒在我大學畢業那年開始盛行,不過本人毫無興趣,直到結婚前夕才被閨蜜們拱著辦帳號。結果我還沒發文,她們一個個在婚紗店、喜餅店等等場所拍得不亦樂乎,照片全上傳到臉書去。不久,久未聯絡的同學、僅有一面之緣的朋友紛紛留言祝福,我實在詫異,畢竟有些人的電子郵件帳號我已經刪除,臉書居然還能連結到對方,網路無遠弗屆果真不是開玩笑的。前天我到閨蜜家串門子,一進門就看見她的電腦停在臉書個人首頁,這才想起我似乎很久沒有開臉書來看看了,她也抱怨我怎麼辦了帳號都沒動。就在我感嘆著生活沒什麼可拍時,閨蜜義正嚴詞的告訴我:「不是沒什麼可拍,是沒什麼不可拍!」那氣勢簡直讓人甘拜下風。
當晚我把這件事告訴老公。他因為公司的關係,很早以前就辦了一個臉書帳號,我看過幾次,都放一些公司的瑣事,回應的也就是公司跟學生時代幾個一起打球的朋友,沒什麼意思。我問老公要往臉書上丟什麼東西,他說:「隨妳吧,吃飯啊、出門的時候啊,還是買了什麼東西。」
記著老公建言的我,隔天就準備施行。不過,等到曬完衣服、中午肚子餓,想起樓下新開一家牛排館正打折,進去拿起刀叉準備要吃時,心裡忽然一驚:「啊!臉書。」正要拍照片,卻想起老公的臉──如果他發現我偷偷吃好料的,肯定會跟我囉唆半天。於是,我默默把牛排吃完了。
到了下午,網路購物的衣服送來了,我高興極了,腦海裡又浮現臉書兩字。但,正要拍的時候,想到如果閨蜜回話,讓老公知道我謊報價格,那可怎麼辦?於是,我把衣服默默拿去衣櫥裡掛著。
眼看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我腦筋一轉,索性拍了客廳一角,打上照片編輯軟體的花邊,寫下一句旁白:「該好好整理一下囉!灰塵out!」
唉,發臉書真的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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