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大巨蛋案原定4月3日進入都市設計審議大會,遠雄昨撤件,為全面復工再添變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 | 延宕多時的大巨蛋案,台北市政府原定4月3日舉行都市設計審議會大會,攸關大巨蛋能否復工,但因都發局要求遠雄集團,大巨蛋變更設計案需再進行技術規則檢討,遠雄認為已超出都審範疇,昨天下午撤件不參與都審,為全面復工再添變數。 市府:將請營建署解釋法規對此,副市長陳景峻表示,會請營建署再解釋法規疑義。而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遺憾,也批評遠雄浪費行政資源,還是希望遠雄再送件都審。 都發局日前發函遠雄,指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7條規定,逃生梯動線、觀眾席位置不符規範,尤其是第127條規定,演唱會觀眾席不可低於地面7公尺,而大巨蛋觀眾席低於地面10.5公尺,恐不能辦演唱會。 遠雄:先釐清爭議 再遞件而遠雄發函則回擊,指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問題,並要求都審大會暫緩90天,遭都發局拒絕,因此選在都審大會前夕,告知北市府撤件。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2011年核准建照,大巨蛋據以施工,現在再重新檢討技術規則,等於質疑建照適法性,已超出都審審議範疇。與其在都審大會中爭議無法解決,不如先在會外釐清後再遞件。 遠雄還表示,已按照契約內解決履約爭議相關條款發文北市府,要求北市府籌組協調委員會,共同解決爭議繼續履約。 受柯文哲指示協調大巨蛋案的陳景峻表示,對遠雄撤件只能尊重,到目前為止,遠雄及都發局仍對「建築技術規則」97及127條各有堅持,對法令釋義有落差,他將安排與都發局一起和營建署長會面,請中央主管機關把法令釋疑清楚,不然各自僵持也不是辦法。 林洲民:仍盼遠雄盡速送件林洲民則表示,遠雄浪費行政資源,變更設計案走過2次幹事會程序,所有紀錄都清楚記載,安全梯等都市防災部分應由都市設計審議討論,他還是希望遠雄再送件都審。 林洲民說,過去審議通過的部分與現在基地狀況不同,大巨蛋才被勒令停工,遠雄聲稱過去審過,不應再審,是惡劣曲解審查的定義。他表示,希望遠雄依都審幹事會結論,修正後盡速提送審議,完成都審及相關行政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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