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社頭鄉這筆祭祀公業,土地所有權人不明,甚至被人從事農作,經縣政府公告後,最近代為標售,標出700多萬元。 | | | 祭祀公業是早期大陸人來台落地生根後,為了家族祭拜興建宗祠並共同持有的土地,歷經數代,子孫開枝散葉,所有權紛亂,除影響都市發展、積欠不少地價稅,甚至發生紛爭。政府雖早在10年前就立法可代為處分,但彰化縣直到2月才標售第1筆位在社頭的祭祀公業。 彰縣府民政處指出,成立祭祀公業必須清查所有家族的「派下員」身分,向鄉鎮市公所申報;由於有的祭祀公業派下員動輒上千,不僅分布全台,甚至海外,單是取得全體派下員蓋章就是個浩大工程。 彰化縣因發展得早,祭祀公業數量在全台名列前茅,完成登記的有644個、1438筆土地,面積約157公頃,未成立祭祀公業的更可觀。 縣內祭祀公業分布在永靖、社頭一帶最多,因為土地未清理,根據縣府地方稅務局統計,全縣積欠的地價稅1億5千萬元中,就以祭祀公業土地最大宗。 祭祀公業因產權不清,影響土地有效利用,甚至被人占用,或演成所有權紛爭,加上親族世代繁衍,會更難處理。政府在民國97年實施「祭祀公業條例」,彰化縣已有65個祭祀公業成立法人,可決定存續發展或處分產權,祭祀公業派下員也可依規約決定處分產權,至於公告3年仍找不到派下員出面申請,政府可以代為標售,活化使用。 因涉及財產權,彰化縣府慎重起見,先選定位在社頭鄉一筆祭祀公業土地試辦代為標售,經鄉公所清查未有派下員申請,甚至還被作為耕地使用,委請鑑價公司鑑價後,今年2月代為標售,成為全縣第1筆代為標售的祭祀公業土地。 縣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長戴君慈說,縣府代為標售的祭祀公業土地價金,將保存在專戶10年,這段期間如果這個祭祀公業成立,仍可申請這筆價金。由於此次代為標售祭祀公業土地,民間反應不錯,縣府會與各鄉鎮市公所依此模式持續配合清理,逐步解決祭祀公業問題。 台中市民政局表示,台中市祭祀公業成立法人數約113家,尚未申報的有250家,已申報的有390家,祭祀公業總面積約266公頃。 至於目前還沒有代為標售處分個案,市府表示,會加強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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