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十六日決定受理各州法院有無權利禁止同性婚姻,以及各州現有禁令或不承認他州同性婚姻是否違憲。全案將在四月開辯論庭,六月裁定同性婚姻是否受到憲法保障,亦即全美五十州是否必須讓同性婚姻合法,一舉解決一個世代以來最棘手的公民權問題之一。
聯邦最高法院二○一三年六月裁定,界定婚姻為一男一女組合的「婚姻保護法」無效,即承認同性婚姻,但各州政府有權裁決同性婚姻於該州是否合法。一年多來,各州透過訴訟等方式推動同性婚姻。
去年十月,五個州在法庭作成承認同性婚姻裁決後提出上訴,要求維持同性婚姻禁令,但遭最高法院拒絕審理。當時已令同性婚姻陣營大受鼓舞,其後承認同性婚姻的州也暴增成現今的卅六州和華盛頓特區,全美有逾七成人口居住於這些地區。
媒體預測,最高法院應會在六月的裁決中,給予同性婚姻憲法保障。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媒體分析,最高法院可能一次即裁定剩餘的十四州限制或禁止同性婚姻的法令違憲,屆時同性婚姻將在美國全境合法化。
最高法院十六日同意審理的,是由四州(俄亥俄、密西根、田納西、肯塔基)的十五對同性伴侶提出的案件。原告指出他們擁有結婚的基本權利,禁止同性婚姻貶低其尊嚴,對他們的子女傷害更大。
美國的婚姻平權進展發展,但南方與中西部保守地區仍有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
同志權利倡議者十六日盛讚高等法院同意審理的行動,認為同志爭取平等待遇這條數十年的漫漫長路,終於開始看到盡頭,他們相信定能於最高法院獲勝。
「蘭姆達法律」組織的法律總監戴維森說:「我們總算就要等到這一天了,全美的同性伴侶終將能在婚姻的喜樂、保護與責任上享受平等的待遇。」
司法部長霍德發表聲明說,現在是美國踏出另一關鍵步伐的時刻,美國民眾無論何種身分,來自何處,或相愛對象為何人,都應享有基本平權。
不過,支持傳統婚姻的人士則表示,最高法院現在有機會將同性婚姻問題交還給選民與議員去決定,憲法並未賦予法庭漠視民意、重新定義婚姻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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