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的去職事件,使馬總統的領導威信更受重創,原已艱險重重的兩岸經貿協議談判和立法,困難度勢必倍增。馬政府在所剩不到兩年的任期,極可能在一事無成的虛耗中度過。究其原因,馬政府團隊處事缺乏政治手腕,不懂得如何「鬥爭」,甚至不知如何「好好分手」,屢次為自己的執政之路留下絆腳石。「鬥爭」乍聽雖是負面字眼,在政壇卻是必要之惡,「鬥而不破」是政爭的常態;「好好分手」講究的則是手腕細膩圓融,「分而不裂」是其目標。政治人物推動理念,自應爭取各方支持,但現實上決不可能說服所有人,必定有人站在敵對位置上;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恩威並施」,既擊敗對手又能化解反側勢力,甚至將對方收為己用,這些,都需要政治智慧和手腕。
回顧此次張顯耀事件經過,根據官方說法,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得知張顯耀涉及洩漏談判機密,向閣揆江宜樺、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報告後,八月十四日要求張顯耀自動辭職,並許以國營事業董事長職務。十六日,政院宣布張顯耀因家庭問題請辭。十七日晚間,張卻向媒體爆料「被請辭」。
負責兩岸談判的陸委會副主委居然被指控洩密,如果消息為真,堪稱超級醜聞,政府形象必遭沉重打擊;接下來兩岸談判要如何上桌進行,更將陷入尷尬境地。因此,從宏觀的國家利益觀點,若能使洩密事件不曝光,而讓張顯耀離開現職,確實是解決問題、又不損傷各方顏面、且無後遺症的選項。
然而,這類的操作,絕對是「可做不可說」,每一環節必須絲絲合扣,包括被迫下台的張顯耀也必須百分百配合演出,才能使外界信服。問題是,這次在執行上,當局卻至少犯下三大錯誤:
其一,要求張顯耀請辭,是棒子與胡蘿蔔齊下的策略,一方面警告他政府已知洩密,同時又以國營事業新職安撫,讓其願意閉嘴離開。然而,在十四日的「王張會」中,王郁琦顯然未能拿出足以「一刀畢命」、讓張顯耀知難而退的證據,甚至張顯耀事後還宣稱,王根本未提及洩密事件。到頭來,「罰酒」未能發揮威嚇效果,「敬酒」反而變成張顯耀指控黑箱授受的證據。
其二,出面處理張顯耀的「層級」太低:外界對事件原因的揣測,不少集中在張顯耀性格強勢,行事作風「直達天聽」,和資歷、年齡都較輕的王郁琦相處不佳。類似印象充斥於政壇,不難想見由王郁琦出面逼退張顯耀,本身就是事倍功半之舉,結果也的確適得其反。
馬政府用人一向的毛病,就是在「汰除」成員時,未能給予足夠尊重,導致當事人「遠之則怨」、忿恨不斷。兩年多前張顯耀接任陸委會副主委,絕非當時主委賴幸媛一人所能決定,必然經過更高層的召見垂詢才拍板定案。而如今,要求他配合走人,有決定權的高層人士卻不親自出面,只派出王郁琦「傳旨」,自然更添張顯耀不滿,認為被一揮而去,甚至懷疑當局並不知情。
其三,是操切從事、不知按部就班。如前所述,要將張顯耀「釋兵權」卻不引發外界揣測,必須要張本人的配合,方能達到船過水無痕之效。然而,當局甚至根本沒確認張顯耀已經就範,就逕自對外發布請辭消息,且一舉拔除他兩個職務。如此,等於將張顯耀逼上梁山,使他無路可退;張終於在惱怒之下採取報復,不惜兩敗俱傷。
更令人遺憾的是,去年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關說事件中,就充分顯露出執政團隊事前「料敵」欠嚴,以為狀況必定朝自己主觀期盼的方向發展,完全不安排「預備隊」;一旦局勢出乎預期,立刻步步失控不知所措。如今,馬王心結迄未化解,各項重大法案在立院仍然前路坎坷;執政團隊非但不能記取慘痛教訓,仍一廂情願行事,也再度嘗到苦果。
尤其,此次風暴直指馬政府的用人風格,甚至可能導致兩岸談判機制的信用破產。如果局面繼續惡化,不但年底執政黨的選情重挫,甚至接下來的兩岸關係都有癱瘓之虞,後果不堪設想。事到如今,馬總統必須以面對重大災害的態度,全力設法彌補危機,並且絕對要窮盡一切手段,避免再犯同樣錯誤。否則,幾可斷言,俟總統卸任之日,他努力追求的歷史定位恐怕將與其期待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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