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院長江宜樺多次深談後,前政大校長吳思華確定出任教育部長,這位以「管理學」著稱的新任教長,要如何面對逐漸敗壞的教育政策?外界都在觀察。
吳思華日前接受周玉蔻訪問時,表達了支持調高學費的立場,不過他說,學費調整要在合理的範圍,並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漲的學費要透明、可檢驗,清楚讓學生和家長了解;其次,要經過一定程序且取得校內共識。他認為,增加高教資源是大家共同的責任,因此「政府要投資,企業要幫忙,但是學生也要付出」,他也說,「如果今天高教資源不增加,最後直接受害的是學生」。
吳思華的這番談話獲得不少私立大學管理階層的支持,但引起了不少反彈,特別是這些年薪資結構未能提升,物價卻是不斷調漲的情況下,提高學費不僅會讓部分學生受害,社會的弱勢階層也將陷入難以流動的階級迴圈中。
若只把學費的調漲當作「供應者」(校方)與「客戶」(學生)之間的關係,以為只要把產品的類型、價格列出,和客戶有良好溝通就可以調漲學費,是一種典型把教育商品化的思維。學費該不該調整不單是學校和學生之間的問題,更要考量社會結構,以及教育作為基本公民權及促成社會流動的關鍵角色。
許多研究都指出,私立大學或技職體院校的學生,他們的家庭能夠提供的資源並不如國立大學,例如,駱明慶在〈誰是台大學生?〉的研究中就發現,相較於全國平均的0.89%,3.06%的臺北市人口和6.10%的大安區人口會成為臺大學生,但臺東縣的比例則只有0.19%。而有82%,台大學生來自前二十名的明星高中,台北市的家庭所得與父母親教育程度又較其他縣市來得高。
這樣的情形不只發生在台大,周祝瑛教授在2005年所做的研究中也指出,根據教育部數據顯示,就讀私校者以弱勢家庭子弟為多,弱勢學生只佔國立大學全體學生人數8.88%,但在私立大學則占12.19%,在私立技專學校更達22.78%。
當時,國立大學學生的生活費及學雜費加起來平均是167,881元,佔每年家庭總收入之22.38%;私立大學的生活費及學雜費平均則為219,972元,佔家庭總收入之33.84%。到了2010年,國立大學的學雜費從2005的44,477元提高到59,490元,私立大學則從91,914元上升到109,806元,對於就讀私立大學的學生及家庭更是承重的負擔。
學生付不起學費,除了打工,大多是透過助學貸款。而得向政府借錢唸書,才有機會出人頭地的,大部分是私立大學學生。
行政院主計處曾以2009年家庭收入較低且申請學雜費助學貸款的學生分析,他們發現,這些學生讀國立大學者所佔比率僅20.1%,但卻有8成都是唸私立大學。而根據私立世新大學2011年的統計,該校申請就學貸款的比率平均為24.5%,申請金額高達約3億元左右。
「青年要好野」組織也在2011年調查發現,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主要來自經濟弱勢的家庭,四成的受訪者家庭月收入不到三萬元,另有四成不到六萬元。其中有將近八成的人必須在就學期間打工以獲得生活費。這樣的結果自然影響學生在上課,整體教學品質也會因此下降。
出身弱勢家庭的學生並非不努力,只是原有的家庭環境早已成了向上流動的篩選機制,若考上私立大學,還要遭到高學費的懲罰,求學期間更得必須拚命打工以賺取生活費及還債基金,畢業後早已欠國家一屁股債,工作賺的錢還得還給政府,再加上低薪資、高房價、高物價,再有為、再肯拼的弱勢青年早已陷入萬劫不復的輪迴,難以脫離貧窮的網羅。
教育品質的提升,當然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但提高學費未必能提升教育品質,相反的,是在懲罰弱勢學生,擴大現有的階級差距,反而成了台灣教育品質日漸下降的原因。
不過,也許還可以期待的是,除了要求學生付出,吳部長還說「政府要投資,企業要幫忙」,他也說,「現今教育亂象是資源分配錯誤造成的,而他的專業是管理,便是將資源做最好的分配。」作為一個想解決問題部長,不該是在學生的身上動腦筋,相反的,如何提高政府在教育經費的比例,廢除五年五百億的不當政策,重新分配教育資源,並向企業徵收教育捐,要企業承擔公共責任,抒緩財政壓力,這才是政府該作的事。
(本文正式授權自「獨立評論@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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