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上個月,我與各位分享了〈讓我們迷失吧〉(Let's Get Lost)這則短篇小說,主角是我的系列偵探馬修.史卡德(Matthew Scudder)。我是在七○年代中期開始寫筆下最紅的兩個角色,馬修.史卡德與柏尼.羅登拔(Bernie Rhodenbarr),本月我就想給各位讀一則以柏尼.羅登拔為主角的短篇小說〈貌似夜賊〉(Like a Thief in the Night)。
以柏尼為主角的短篇小說,另外還有兩則,分別是〈拜訪貓王的賊〉(The Burglar who Dropped in on Elvis)與〈聞到菸味的賊〉(The Burglar who Smelled Smoke)。這兩則就像那十一本長篇小說,名稱都有「賊」字在裡頭,且都是以第一人稱敘述。可是這一則相當不同,雖然它其實是這三則短篇小說中最早寫就的一則。它是以第三人稱講述,觀點人物不是柏尼,而是一個女人。一個有趣的女人,各位馬上就會看到……。
十一點半的時候,電視主持人勸她不要轉台,繼續收看深夜節目,他們要播一部經典的希區考克電影,卡萊.葛倫(Cary Grant)主演。她心動了一下。然後她走到房間另一頭,關掉電視。
咖啡壺裡剩最後一杯的量。她倒它出來,端著咖啡站在窗邊,她是又高又苗條的女子,很有魅力,身上是她當天穿去上班的套裝與絲質罩衫。她這個女人有本事看起來既幹練又優雅,如今正用著骨瓷杯啜飲黑咖啡,凝望西南方。
她的公寓在這棟建築物的二十二樓,就坐落在萊辛頓大道(Lexington Avenue)與七十六街(76 Street)交叉口,遠處景色相當壯觀。市中心的一棟摩天大廈,擋住她看見泰威投資公司(Tavistock Corp.)辦公的那棟大樓,但她驚奇地發現,自己可以透視那棟大廈,看見彼方。
她知道清潔人員現在要收工了,把拖把和水桶放回櫥櫃,換上便服,準備在午夜下班。他們會在泰威公司十七樓的套房留幾盞燈亮著,就像大樓的其他地方。此外,大樓的走廊會持續亮著,有人徹夜工作的地方也是,還有──
她喜歡希區考克的電影,尤其是早期作品,她也愛卡萊.葛倫。不過她也喜歡好衣服、骨瓷杯、這間公寓的景致,以及舒服又精心布置過的公寓本身。所以她在水槽洗了杯子,穿上外套,搭電梯到大廳,臉色紅潤的門房姿態誇張地為她叫了計程車。
未來還有別的夜晚,會放別的電影。
她在西區三十幾街的某棟辦公大樓前,下了計程車。她推開旋轉門,踏上大理石地面的腳步聲,讓她覺得吵得不可思議。保全坐在成排電梯旁的小桌,從手裡的雜誌抬起目光,望著她過來。她說:「哈囉,艾迪。」對他笑了笑。
「嗨,妳好。」他說,她彎腰登記訪客名簿,他的注意力則回到雜誌上。她在正確的空白欄潦草寫下「伊蓮.哈德,泰威公司,1704」,然後瞄了一眼手錶,寫上「十二點十五分」。
她進了一台等候中的電梯,門無聲無息地關閉。
她在那裡會孤身一人,她想。她登記時瞄了記錄本,沒人登記要去泰威公司或十七樓的其他辦公室。
噢,反正她不會待多久。
電梯門打開後,她走出來,在通道站了片刻,確認方位。她從皮包拿出一支鑰匙,盯著它一下,好像它是某個陌生文明的工藝品。接著她轉身,開始走在那段剛拖過地的通道,除了自己吵鬧的腳步聲傳來回音,耳裡毫無聲響。
1704。一扇橡木門,一塊方型磨砂玻璃,沒有記號,只有套房的號碼與公司名稱。她深思熟慮地又瞄了一眼鑰匙,然後才謹慎將它插入鎖孔中。
它輕鬆就轉了過去。她向內推開門,走了進去,任門在身後自動關上。
然後她吸了一口氣。
不到幾碼外,有一個男人。
「哈囉。」他說。
他站在一張花梨木面的桌子旁,桌子中央的抽屜已經開了,他的眼光閃爍,帶著試探性的笑容。他一身灰色窗框格紋的西裝。襯衫領尖有釦,窄型的領帶打了俐落的領結。他比她大兩、三歲,她猜,或許也就是高個兩、三吋。
她用一隻手按著胸口,好像要讓怦然跳動的心臟安靜下來。可是她的心沒有真的在狂跳。她露出笑容。「你嚇死我了,」她說。「我不知道有人在這。」
「彼此彼此。」
「什麼意思?」
「我沒想到會有人來。」
她注意到他有一口漂亮整齊的白牙。她很容易注意到別人的牙齒。他的模樣開闊又友善,這也是她容易注意到的事,而且為什麼她突然想到了卡萊.葛倫?她沒看過那部電影,當然也沒看過這好萊塢式的可愛邂逅開場,兩人在辦公室安靜如墓穴般的時刻,不期而遇,然後──
他戴著橡膠手套。
她一定是露出某種表情,因為他皺起眉頭,困惑起來。然後他舉起雙手,張開手指。「噢,這個啊,」他說。「如果我說我的手碰到晚上的空氣會發濕疹,你信嗎?」
「現在很多這種事。」
「我就知道妳會懂。」
「你是小偷。」
「這個詞有一堆最爛的暗示,」他抗議。「讓人覺得我好像都躲在灌木叢裡。可是除了那棵怪橡膠樹,這裡根本沒有灌木,就算有,我也不會躲在裡面。」
「不然就是賊了。」
「賊,沒錯。更精確地說,我是竊賊。我聽到你把鑰匙插進鎖裡時,本來可以脫掉手套,但我太忙著聽你的腳步聲,祈禱它們會朝別的辦公室前進,所以我完全忘了自己還戴著手套。我的意思不是脫不脫有差多少。反正再過一分鐘,你就會發現你沒有見過我,然後開始懷疑我在這裡做什麼。」
「你在這裡做什麼?」
「我的小弟需要動手術。」
「我也這樣猜。他要動濕疹手術。」
他點頭。「不然他就永遠不能再吹小喇叭了。容許我說一下我的觀察嗎?」
「有何不可?」
「我發現妳怕我。」
「我還以為我把這件事藏得超好呢。」
「妳是啊,但我這人的洞察力好得不可思議。妳害怕我會有暴力行為,認為有能力當賊的人,也同樣有能力犯傷害罪。」
「那你是嗎?」
「做夢都不可能。我是所謂的和平主義者。我小時候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公牛費迪南》(Ferdinand the Bull)。」
「我記得他。他不喜歡打架。他只想聞花香。」
「妳能怪他嗎?」他又微笑了,她心裡給這個笑容的形容詞是讓人放鬆。她認為,與其說他是卡萊.葛倫,不如說是亞倫.艾達(Alan Alda)。嗯,這也沒關係。亞倫.艾達沒什麼不好。
「你才怕我。」她忽然說。
「為什麼會這樣想?我的表情有什麼動靜嗎?」
「沒有。我只是這樣覺得。但你為什麼要怕我?我能對你怎樣?」
「妳可以叫……呃,叫警察來。」
「我不會報警。」
「我不會傷害妳。」
「我知道你不會。」
「噢,」他說,戲劇化地嘆氣。「我們不讓那些玩意礙事,這不是很讓人開心嗎?」
她是很開心。很高興知道他們沒什麼好怕對方。她就像認可彼此關係的這項變化,脫下了外套,把它掛在衣帽架上,那裡已經掛著一件方格紋薄大衣。她猜是他的。他真當這裡是自己家啊!
她轉過身,發現他更進一步製造家的感覺,從容翻找抽屜。臉皮真厚,她想,發現自己開始微笑起來。
她問他在幹嘛。
「找東西,」他說,然後突然直起身來。「這不是妳的桌子吧?」
「不是。」
「謝天謝地。」
「你到底在找什麼?」
他想了一下,然後搖搖頭。「沒有,」他說。「妳以為我可以講出一個好答案,但我沒有這種答案。我在找可以偷的東西。」
「沒特別找什麼?」
「我喜歡保持開放態度。我不是來搬IBM的電動打字機(Selectrics)。不過把錢留在桌子裡的人,數量多到會嚇妳一跳。」
「你找到什麼就拿什麼?」
他低下頭。「我知道,」他說。「道德上說不過去吧。妳不用說,我也知道。」
「大家真的會把錢留在沒上鎖的書桌抽屜?」
「有時會。他們有時會鎖抽屜,但就算那樣,也沒難開多少。」
「你會開鎖?」
「這種天份有限又怪,」他承認。「不過我沒其他的本領。」
「你怎麼進來的?我猜你撬開了辦公室的鎖。」
「挑戰不怎麼大。」
「但你怎麼從艾迪旁邊過去?」
「艾迪?噢,妳一定是在講大廳那個人。他沒像柏林圍牆一樣難對付啦。我在八點左右就到這裡了。時間越早,這些人越不容易起疑。我在紙上亂寫了一個名字,然後就走過去了。後來我找到一間空的辦公室,已經清潔過了,我就在沙發上蜷起身子來,睡了一下。」
「你在開玩笑吧。」
「我對妳撒過謊嗎?清潔人員午夜時離開。我差不多就在那時離開希金波坦先生的辦公室──就是我小睡的地方,他是專利代理人,他的舊皮沙發舒服得不得了。之後我就到處逛逛了。」
她盯著他。「你以前來過這棟大樓。」
「我每過一陣子就來看看。」
「你講得像是一路為自動販賣機補貨。」
「的確有類似的地方啊,不是嗎?我是沒那樣想過啦。」
「之後你就到處逛逛了。你去各辦公室破門──」
「我沒弄破過任何東西。不如說我是想辦法進入辦公室吧。」
「然後從桌子裡偷錢──」
「也偷珠寶,遇上就偷。我偷任何珍貴又搬得動的東西。有時會遇上保險櫃。就省了大量到處找的工夫。妳一看就知道他們藏了好東西。」
「你還會開保險櫃?」
「不是每個都會開,」他謹慎地說。「也不是每次都打得開,可是──」他轉成倫敦腔。「──我有那方面的本領,女士。」
「然後你怎麼做?等到早上再離開嗎?」
「為什麼?我打扮得很體面。我看起來很正派呀。更何況保全人員駐守是為了不讓閒雜人等進入大樓,不是防止他們離開。如果我要推一台全錄(Xerox)機器通過大廳,大概就是另一回事,但我不偷塞不進口袋或手提箱的東西。而且我散步經過保全旁邊的時候,也不會戴橡膠手套。戴了可不行。」
「我想也是。你怎麼稱呼?」
「『該死的賊』,我猜。大家都這樣叫我。不過妳啊──」他伸出戴手套的食指。「──妳可以叫我柏尼。」
「竊賊柏尼。」
「那我該怎麼叫妳?」
「叫伊蓮就好。」
「伊蓮,」他說。「伊蓮,伊蓮。不是剛好是伊蓮.哈德吧?」
「你怎麼──」
「伊蓮.哈德啊,」他說。「難怪你會在半夜來這些辦公室了。你看起來好驚訝。真不可思議。『你知道我這人嘛,華生。』[1]怎麼了?」
「沒什麼。」
「天啊,不要嚇壞了。知道妳的名字,我也沒有神祕的力量能控制你的命運啊。我只是記性很好,腦袋裡有妳的名字而已。」他用大拇指示意室內遠處一扇關上的門。「我已經去過老闆的辦公室了。我在他的桌上看到妳的紙條。我恐怕得承認我讀過了。我這人多管閒事。這是很嚴重的性格瑕疵,我知道。」
「跟盜竊一樣。」
「方向雷同。我們現在來研究一下。伊蓮.哈德離開辦公室,在老闆桌上放了一封辭職信。然後伊蓮.哈德在凌晨回來。一個微妙的模式開始浮現囉,親愛的。」
「是嗎?」
「當然囉。妳改變了想法,想在他有機會讀到之前,先把信拿回來。就妳提到他的某些事看來,這主意不壞。讓我幫妳開門好嗎?我是有條理的人,我翻完裡面,就鎖門了。」
「你有找到東西好偷嗎?」
「八十五美金,一對金袖釦。」他向門鎖俯身,插進一小段鋼彈簧。「沒什麼特別的,不過每種小東西都有價值。我敢說妳有這扇門的鑰匙──妳一定有,這樣妳一開始才能留下辭職信嘛,對吧?可是我有多少機會表現一下?不是說這種鎖有多少挑戰性,這對竊賊柏尼的靈活手指來說才不算什麼呢──噢,門開啦!」
「真了不起。」
「我難得有觀眾。」
他站到一旁,拉開門讓她進來。她在門口突然有了一個念頭,覺得私人辦公室裡會有一具屍體。喬治.泰威本人倒在自己的桌上,一把拆信刀沒入他的背部,只露出刀柄。
然而當然沒這種事。辦公室毫不凌亂,更別說屍體或任何剛遭竊的跡象。桌墊上放著一張紙。她走過去,拿起那張紙。她的雙眼快速瀏覽紙上的六句話,就像是第一次讀到它們,然後她的目光落到精心營造的風格化簽名,離她在大廳登記處留下的鬆散塗寫相去甚遠。
她從頭再讀了一次,然後將它放回原本的位置。
「不再改變主意了?」
她搖搖頭。「我一開始就沒改變主意。這不是我今天晚上回來這裡的原因。」
「妳不可能只是想跟我玩才過來吧。」
「如果我知道你會來,那我可能會喔。但不是,我回來是因為──」她停頓了一下,深思熟慮地吸了一口氣。「你可以說我是想清理自己的桌子。」
「妳不是已經清過了嗎?妳的桌子不是就在那裡?上面有妳名牌的那一張?我太魯莽,我知道,但我已經看了一下,那些抽屜空得要命。」
「你翻過我的桌子了。」
他抱歉地張開雙手。「我不是衝著你來,」他說。「那時我根本不認識你。」
「真有道理。」
「而且翻一張空桌子也沒那麼嚴重侵害隱私,對嗎?除了迴紋針、橡皮筋與一支奇怪的簽字筆之外,我沒看到別的東西。所以如果你要清理那個地方──」
「我是在比喻,」她解釋。「這間辦公室有些東西屬於我。我在進行的一些計畫,應該要有副本給未來的雇主看。」
「泰威先生不會給妳副本嗎?」
她突然笑出來。「你不瞭解那個人。」她說。
「這也要感謝天。我不能偷認識的人。」
「他會覺得我打算洩露公司機密給競爭對手。他一讀到我的辭職信,我就會變成這間辦公室的拒絕往來戶。我可能連這棟大樓都進不來。我甚至在今晚回家之前,都完全不曉得這些事,也不太知道怎麼辦,然後──」
「然後妳決定幹點小竊盜案。」
「才不是。」
「噢?」
「我有鑰匙。」
「我則有一小段靈巧的鋼彈簧。這兩樣東西都展現卓越的機能,讓我們進入無權進入的地方。」
「可是我在這裡工作!」
「以前。」
「我的辭職信還沒被批准。我仍然是員工。」
「理論上是。哪有差,妳還是半夜像賊一樣摸進來。你在樓下登記了,拿鑰匙開門,你沒戴橡膠手套,穿著生膠底的鞋悄悄走動,但妳和我啊,我們沒差多少,不是嗎?」
她的表情緊繃起來。「我有權取得我的勞動成果。」她說。
「我也是,願上天幫助其產權阻礙我們的那個人。」
她繞過他,走向書桌旁邊有三層抽屜的文件櫃。它鎖住了。
她轉過身,但柏尼已經在她身邊。「讓我來。」他說,然後才挑一下鎖頭的機關,就打開了最上層的抽屜。
「謝謝。」她說。
「噢,不要謝我,」他說。「這是職場禮儀。不用道謝。」
接下來的三十分鐘,她忙著從文件櫃與泰威的桌裡揀選文件,還從外面辦公室沒上鎖的櫃子裡拿了幾樣東西。她將所有東西送進全錄影印機,將正本放回原位。她做這些事時,她的竊賊朋友則一路翻找辦公室的其他桌子。他看起來不急,她突然想到,他是故意慢慢來,這樣才不會比她早完工。
她不時放下手上工作,抬頭觀察他幹活。她有一次逮到他在看她,他們目光相遇時,他眨眨眼微笑,她覺得自己臉紅了。
他絕對有魅力。而且討人喜歡,毫無嚇人之處。他的樣子也不像罪犯。他的談吐有教養,衣著有品味,舉止無可挑剔──
她到底在想什麼啊?
她完工以後,將一吋厚的一捆紙放入一個分類文件夾中。她穿上外套,將文件夾挾在腋下。
「妳很俐落,」他說。「物歸原處,分毫不差。我很欣賞。」
「噢,你自己不也是這樣嗎?你甚至出來以後,還費心鎖門。」
「那也沒多麻煩。而且那樣做有意義。如果我不放著這裡亂七八糟不管,他們有時過好幾週才會發現自己遭竊。這段時間越久,找到賊的機會就越低。」
「我居然還以為你只是天生有條理呢。」
「我碰巧是,但這是專業資產。妳的俐落當然差不多是為了同一個目的吧?他們永遠不會知道妳今晚來過這裡,特別是妳又沒真的拿走什麼東西。妳只拷貝了副本。」
「沒錯。」
「講到這件事,妳介意把它們放進我的手提箱嗎?這樣就沒人會注意到你離開這棟大樓時,手上有這些東西。我可以對你保證,樓下那個傢伙,不會注意到芮氏七點四以下的地震,但我就是這樣貌似沒有意義地關注細節,才能持續幹做我選擇的這一行,而不是在牢裡做車牌或縫郵包,當州長的客人。伊蓮,妳準備好了嗎?還是妳想為了往日情誼,做最後一次巡禮?」
「我做過最後一次巡禮了。我對這裡沒什麼往日情誼可言。」
他為她拉住門,關掉上方的燈,將門關上。她用鑰匙鎖門時,他脫掉橡膠手套,將它們放進裝有她文件的箱子。接著,他們並肩走在通往電梯的通道上。她的腳步傳來回音。他的腳步則有生膠鞋底墊著,完全無聲。
他們抵達電梯時,她也停下了腳步,兩人沉默地等候。她想,他們以竊賊的身分在夜晚相遇,現在要像船隻一樣在夜裡交錯而過。
電梯來了,將他們送到大廳。大廳的保全抬頭看他們,目光既沒有認出他們的意思,也對他們毫無興趣。她說:「嗨,艾迪。你好嗎?」
「嗨,妳好。」他說。
登記簿上,她的名字下方只有三個訪客,在她之後上門。她簽名登記離開,瞄了一眼自己的手錶,寫了時間:她在樓上待超過一個半小時。
大樓外,寒風刺骨。她轉向他,瞥了他的手提箱,突然想起第一個為她提書的男同學。她當然能提自己的書,就像她也能安全帶著那份文件夾通過艾迪的鷹眼。
儘管如此,有人幫你拿書的感覺還是不賴。
「噢,」她開口。「我應該要拿文件了,然後──」
「妳要去哪?」
「七十六街。」
「東區還是西區?」
「東區。可是──」
「我們可以一起搭計程車,」他說。「來自辦公室小額現金的贊助。」他走到人行道邊緣,舉起一隻手,一輛計程車受召喚般地出現,然後他開門請她上車。
她上了車。
「七十六街,」他對司機說。「然後呢?」
「萊辛頓。」她說。
「萊辛頓。」他說。
搭計程車時,她的心念急速狂奔。它到處亂跑,她追不上。她先覺得自己像個女學生,接著又覺得自己像險境中的少女,或希區考克片中的葛蕾絲.凱莉(Grace Kelly)。計程車到達她住處的街口時,她示意了住在哪一棟,他俯身轉達給司機知道。
「你想上來喝杯咖啡嗎?」
坐計程車的時候,這句話像印度教的咒語一樣流轉在她的腦海。然而她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真的說出來了。
「好啊,」他說。「我很樂意。」
他們接近門房時,她露出冷酷的模樣,但那人本身就是判斷力的化身。他對她打招呼時,甚至沒說她的名字,只為她與她的男伴開門,對他們說晚安。到了樓上,她想過要求柏尼不拿鑰匙就開門,但決定此刻不想以任何方式證明自己其實很脆弱。她自己打開了那幾道鎖。
「我去煮咖啡,」她說。「還是你比較想喝酒?」
「聽起來不賴。」
「蘇格蘭威士忌?還是白蘭地?」
「白蘭地。」
她倒酒時,他在客廳走動,觀賞牆上的照片與架上的書。訪客老是做這種事,但這位訪客畢竟是一名罪犯,所以她猜他在以竊賊的角度評價她的所有物。他在打量的夏卡爾(Chagall)蝕刻凹版畫──她在拍賣會花了五百美金買下,現在的價格可能將近三倍了。
比起洗劫一組荒涼的辦公室,他搜她的公寓,手氣當然會比較好。
他自己當然也明白這一點。
她將他的白蘭地遞過去。「敬犯罪組織。」他說,然後她舉杯回應。
「妳把文件給你。趁我還記得。」
「好。」
他打開手提箱,將文件遞過來。她將資料夾擺在咖啡桌上,拿著自己的白蘭地走到窗邊。長毛地毯有效地讓她的腳步無聲,好像她是腳下有生膠鞋底的那個人。
你沒什麼好怕,她告訴自己。而且你不怕,還有──
「好棒的景色。」他說,接近她的身後。
「對啊。」
「妳可以從這裡看見自己的辦公室。只要那棟大樓沒擋在那裡。」
「我稍早就是這樣想。」
「真美。」他輕輕說,然後雙臂從後方環抱她,吻著她的後頸。
「『美麗的伊蓮,可愛的伊蓮。』」他引述。「『百合般的阿斯托拉少女伊蓮。』[2]」
她微笑。
九點過幾分後,她很確定詹寧斯.柯里爾會在他的書桌旁,她撥了他的私人號碼。
「我是安德莉雅,」她告訴他。「我成功得不可思議。我拿到泰威完整的秋冬市場行銷計畫副本,還有幾十份測試與調查報告,一大票其他檔案,你一定想要抓住機會分析。我把所有正本放回原位,所以泰威公司永遠不會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了不起。」
「我覺得你會滿意。有他們辦公室的鑰匙,的確派上用場,知道保全的名字也不賴。噢,我還有一些消息值得講。我不曉得喬治.泰威進辦公室了沒,但如果他上班了,就在我們講話的現在,他會讀到一封辭職信。百合般的阿斯托拉少女寫的。」
「安德莉雅,你在講什麼啊?」
「伊蓮.哈德。她清了自己的桌子,留了一封信向他告別。我猜你希望自己是那個圈子第一個知道的人。」
「你當然說對了。」
「我想現在進辦公室,但我筋疲力盡。你想找個信差來嗎?」
「馬上派去。妳睡一下吧。」
「我是這麼打算。」
「妳做得棒極了,安德莉雅。妳會有額外獎賞。」
「我也這麼想。」她說。
她掛上電話,再次在窗邊起身,俯瞰市區,回想夜裡發生的事。她認為過程相當完美,如果有一絲缺陷,那就是她錯過了卡萊.葛倫的電影。
然而這部片很快就會重播。電視台常常重播這部片。人們顯然喜歡那種玩意。
(後記)
〈貌似夜賊〉是一九七○年代晚期,我應女性雜誌《悟性》(Savvy)之邀所寫。編輯群喜歡這則故事,但尚未刊登它,雜誌就結束了經營。最終是另一本女性雜誌刊載了這個故事。
上個月,我曾說本月可能會提供一篇在講系列人物的隨筆,但我似乎改送了一個故事給你們。或許我下個月會寫好那篇文章給各位!
我能否以一個提醒來暫時作結?我每隔一陣子就會發送電子報。內容是英文,主要是我正在書寫及出版之物的資訊。它當然免費,您只要寄一封郵件到lawbloc@gmail.com,主旨寫「NEWSLETTER TAIWAN」,我很樂意將各位加至訂閱清單。
註解
1出自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的名言。
2摘自艾爾發.丁尼生(Alfred Tennyson)的詩作〈蘭斯洛與伊蓮〉(Lancelot and El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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