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近五十年來,隨著經濟產業之發展與國際稅制之潮流,歷經多次重大的賦稅改革,前行政院院長林全在去(2017)年5月接受媒體訪問,提到稅改規劃時,針對現行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及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45%過重,造成內外資差距拉大,本國企業轉換成的「假外資」叢生,以及本國人才流失等問題侃侃而談。財稅背景出身的林全,當時道出推動稅改的決心,卻也透露這是一項高難度的挑戰。最後林全趕在去年9月卸任前,出乎外界意料提出全面性改革,號稱帶來減稅大利多的「全民稅改方案」。
賴清德院長接任後,行政院會甫於去年10月通過財政部提案之「全民稅改方案」(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除了行政院版本外,立法院彙整包含在野黨派及立法委員提出的稅改版本,形成多達52項提案的角力,創稅制提案新紀錄,其中以所得稅法第17條有關免稅額或扣除額的修正提案占最大宗,在長照、體育、育兒、藝文圖書、健檢、外語進修等項目,廣為民眾爭取更多特別扣除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去年11月召開審查會議時,光是宣讀條文就有多達800頁書面資料,最終因朝野意見分歧,僅達成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落日的共識,其餘條文則均陷僵局。
民進黨團於是在去年12月15日立法院院會臨時提案變更議程,將行政院(財政部)、國民黨、時代力量及親民黨等黨團提出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四案自財委會抽出,直接逕付二讀併案請立法院院長召集黨團協商會議,力爭在今(2018)年1月召開臨時會,儘快取得稅改共識,如期於今年上路,於明(2019)年起申報所得稅時適用。至於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的立委眾多提案,因涉及較大的稅損,打算是等黨團協商版本先通過後,再來檢討與調整。
目前進入黨團協商的所得稅法修法四大版本,各有高喊的主軸,行政院推出「全民稅改」,另外三組在野人馬分別喊出「平民稅改」(國民黨)、「幸福稅改」(時代力量)及「安心稅改」(親民黨)的口號,改革方向大體相同,但細節規定各有不同。
而就四大版本觀察,本次稅改可以定調的是,施行近二十年的「兩稅合一制度」確定將走入歷史,但配合修正之股利所得稅課稅方式如何調整,是分離還是分級課稅、稅率多少,意見仍分歧,但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一致同意須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傾向由現行17%往上調高,惟提高多少百分比視為合理,是否大小企業分流等待協商,加上企業未分配盈餘稅是存是廢,更受企業高度關注;另為減輕薪資所得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將由現行45%調回40%、綜所稅扣除額加碼調高,朝向全民減稅的方向似已明確,惟針對各項扣除額調高比重,四大版本則各有提案。
本次稅改原聚焦在檢討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希望拉近內外資股利所得稅負差異,惟稅改方案公布前與公布後,爭議不曾斷過,最後行政院版本加碼擴大提高綜所稅三項扣除額,成為全民減稅的方案,確實也是非意料中的「驚喜」。紛紛擾擾,而今邁入實質提案並進入立法的黨團協商階段,此次稅改如果聚焦在「投資臺灣優先」的政策目標,未來的立法的爭點會如何折衝,稅改,會怎麼改?
二十載路,兩稅合一終將走入歷史
臺灣早期所得稅制是採取獨立課稅制,公司稅後發放股東之股利所得,已先被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後股東獲配之股利所得又再被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等於一次稅源,二次課稅,於是重複課稅的疑慮一直存在,這也是各國都面臨的問題。兩稅合一主要目的即是消除股利所得重複課稅的情形,而我國過去的稅制改革歷程,對於將營所稅及綜所稅 「兩稅合一」,取代「兩稅獨立」,多有激烈的爭論,直到1996年7月前總統李登輝成立「財政部賦稅革新小組」推動下,終在1998年「兩稅合一制度」正式施行,成為我國稅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8.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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