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內政部長葉俊榮在立法院表示沖之鳥是礁,與行政院的「未定論」立場不同;外交部隨即聲明強調沖之鳥是礁是島目前無定論,葉部長於是說「尊重」外交部發言。但外交部聲明與行政院論述,有錯誤解讀國際海洋法及誤解國際組織功能的問題。反映出蔡政府急於拉攏美日,外交思維主導內政規劃的困境。
首先,外交部聲明「日本曾於二○○八年向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要求確認『沖之鳥』大陸礁層之延伸,CLCS於二○一二年四月贊成『沖之鳥』北邊可延伸,而南邊則暫未決定,因此沖之鳥經濟海域的國際爭議仍存在。」
閱讀CLCS決議文可知,CLCS承認沖之鳥礁以北等太平洋四海域是日本的外大陸架,是因為該區域是日本本土與其他島嶼大陸架的自然延伸,並非是因為沖之鳥礁可延伸而獲得,這在法律上和語意上有很大的差別,這只要看看地圖就知道以北部分的延伸和沖之鳥礁真的關係不大。
反而針對沖之鳥礁以南區域,CLCS則指出只要有各國反對沖之鳥礁主張專屬經濟海域,CLCS就無法依據日本主張處理,更證明沖之鳥礁周邊海域的公海地位沒有改變。
第二,外交部說明,政府認為CLCS未決定,所以沖之鳥地位未定。
這是扭曲CLCS的職權與功能,CLCS負責審查沿岸國所提出外部大陸礁層的事證資料是否符合要件,就這些科學與技術事項作成建議。CLCS不能決定海域劃界爭端或判定島嶼地位。這在許多CLCS會議記錄中都不斷強調。
CLCS無法也不會判定「沖之鳥礁」是島還是礁,行政院與外交部所言CLCS尚未決定,是錯誤理解或故意扭曲CLCS職權功能,這或許因議題過於專業,所以放煙幕方式誤導視聽、蒙混過關。
第三,外交部強調,沖之鳥「不得做為主張兩百海浬專屬經濟海域之基點」。
無法理解為何外交部聲明會使用「基點」用語,在海洋法中,基點是用在劃定領海基線,特別是當海岸地形特殊時,可連接各適當點(基點)劃定直線基線。就算沖之鳥礁可以擁有兩百浬專屬經濟海域,也應當使用自然基線,並不存在基點問題,這是基本國際法知識與素養問題。(這是外交部的聲明嗎?還是國安單位的傑作?)
其實行政院與外交部的立場和日本在CLCS決議後的論述,有部分類似之處,可見日方觀點對政府立場的影響。葉俊榮部長是法律學者,主管全國國土,依據內政部意見與其本身專業指出沖之鳥礁是岩礁,卻被外交部以錯誤的聲明稿打臉,還必須說尊重,令人嘆息。
加上美豬及日本福島食品進口議題,雖然部會首長了解政策改變,必須要有整體規劃與配套,更必須面對強大民意反彈壓力的說明與化解,特別是食安健康與農漁民權益議題。但現在是國外媒體比我們先知道並報導開放措施,政府缺乏有效溝通,外交思維或國安壓力太過強勢,致使政策錯亂,相互打臉,最後擔心缺乏整體規劃的政策轉彎上路,賠上全民健康與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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