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冠日
村子裡除了教堂塔上的鐘,還有五座算是準時的鐘,其中一座是我父親的。那座鐘擺在客廳裡的壁爐架上,每天晚上他睡前都會從一只花瓶裡拿鑰匙為鐘上發條。每年會有鐘錶匠從溫徹斯特騎老馱馬來,為那座鐘清潔、上油、對時。完工之後,鐘錶匠會和我母親喝甘菊茶,跟她說起城裡的新聞,和他途經村落時聽來的事。父親如果沒忙著磨麥子的話,這時候就會大步走出來,不屑地批評小道消息;不過到了晚上,我會聽到母親把消息轉述給他。他似乎沒什麼興趣,卻仍會聽她說。
我父親真正的寶貝其實並不是那座鐘,而是一支錶。這支錶是個小型的鐘,錶面直徑不到一吋,連著環帶好戴在手腕上,平常收在他書桌一個上鎖的抽屜裡;只有收穫祭或加冠日這些節慶場合才會拿出來戴。鐘錶匠三年才能看一次這支錶,而我父親會站在鐘錶匠身邊,看他工作。村裡沒有其他的錶,連附近的村子也沒有。鐘錶匠說溫徹斯特有一些,但都不如我父親的精緻。不知道他這麼說是不是為了讓我父親開心(父親聽到的確開心),不過我相信這支錶的做工的確精良。錶的主體是鋼,奧爾頓的鍛造場都做不出這麼上好的鋼,手錶內部構造的複雜程度與技術更令人驚嘆。錶面上印著「防磁.因加百祿避震」。我們猜想這一定是昔日做出這支錶的工匠姓名。
鐘錶匠上上星期來拜訪過我們,他替手錶清潔上油的時候,我獲准旁觀一下。我看那景象看得入迷。鐘錶匠離開之後,我發覺自己的念頭一直飄到那個寶貝上,不過錶之後又鎖進抽屜裡。父親當然不准我碰他的書桌,至於打開上鎖的抽屜,更是想都不用想。但那念頭揮之不去。一兩天之後,我才對自己承認,我沒去開抽屜只是怕被抓到罷了。
星期六早上,我發覺家裡只有我一個人。我父親去了研磨房磨麵粉;僕人都被帶去幫忙,莫莉白天通常不會離開屋子,這天也跟著去了。我母親出門去看生病的艾許老太太,最快一小時之後才會回來。我做完功課,可以自由在陽光普照的五月早晨跑出去找傑克。但我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我有機會看看那支錶,而且被逮到的機率很小。
我觀察過,那抽屜的鑰匙和其他鑰匙一起收在我父親床邊的一個小盒子裡。鑰匙一共有四把,試到第三把的時候,抽屜開了。我拿出手錶端詳。錶沒在走,但我知道是用側面的小鈕上發條,調整指針。如果我只轉兩下發條,發條不久就會走完──這樣如果父親那天晚點打算看看手錶,就不會發現。於是我上了兩下發條,聽著錶發出規律的微弱滴答聲。接著我對著時鐘調好時間。之後,再戴上我的手腕就大功告成。錶帶即使扣到最後一格,還是很鬆;但我畢竟戴著那支手錶了。
達成原來的終極目標之後,我又發現還有些事可做(似乎常有這種情況)。戴上手錶很有成就感,不過讓人看到我戴著呢……我想起我跟我表哥傑克.利普爾說好那天早上在村子尾的老廢墟見面。傑克比我大快一歲,下次加冠日要去加冠了;除了我父母,他是我最敬佩的人。把錶拿出房子不只是不聽話,更是滔天大罪,但我既然做到這個地步,想像把錶戴給他看就容易多了。下定決心之後,我決定別再浪費寶貴的時間。我打開前門,把戴著手錶的那隻手深深插進口袋,跑過街道。
村子建在兩條大路的十字路口,我家門前那條路沿著河而建(就是提供動力給磨坊的那條河),另一條路則在渡口和這條路相交。渡口旁有座給人走的小木橋,我衝過橋的時候,注意到河水因春雨而漲得比平常高。我跑離橋上,我的露西姑姑正往橋走來,她高聲向我打招呼,我刻意拐往路的另一側,然後才回頭叫她。麵包店就在那裡,店外擺了一盤盤小甜麵包和蛋糕,所以我往那方向去很合理,而且我口袋裡有兩便士可以買麵包。但我沒在麵包店停下來,我繼續跑,直到房屋變得零星,最後沒了蹤影,才慢下腳步用走的。
廢墟在一百碼之外,路的一側是史畢爾家的草地,有牛隻在吃草,但我那一側有一叢帶刺的樹籬,之後是番茄田。我鑽過樹籬的一個空隙,心思都放在我要給傑克看的東西,沒注意左右,不久後面傳來一聲叫喊,嚇了我一跳。我認出那是亨利.派克的聲音。
我名叫威爾.派克,亨利是我的表弟,傑克是我的表哥;但亨利和傑克不一樣,他不是我朋友。我在村裡有幾個堂表兄弟,因為人們通常不會跑去很遠的地方找結婚對象。亨利比我小一個月,但比我高大強壯,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們就很討厭對方。我們打架的情況通常是這樣──我的力氣不如他,不想被打敗,就得利用靈活敏捷。我跟傑克學了點摔角的技巧,所以這一年來比較能占上風。上次我們對上的時候,我把他重重一摔,讓他喘不過氣,留他一個人在那裡辛苦喘息。不過摔角需要雙手。我把我的左手在口袋裡插得更深了,我沒理會他的叫喊,逕自跑向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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