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9日 星期三

淘寶在台狂賣超過500億 兩岸電商埋下專利戰火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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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第67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淘寶在台狂賣超過500億 兩岸電商埋下專利戰火種子
   
法規訴訟 誰說非告不可?大陸專利侵權糾紛 行政救濟也有解
   
深入報導 軍事經濟比一比!老美實力仍遠超中國 過度傾中反陷危機
   
研發創新 國際半導體技術藍圖之2013材料評估報告
   
智財管理 大陸專利代理市場大 台灣專利師寧願放棄本土市場?
   
 
淘寶在台狂賣超過500億 兩岸電商埋下專利戰火種子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兩岸電子商務都在積極搶食網路購物這塊超級大餅,比拼營業額自然不在話下,兩岸的專利申請更是競爭所在。雖然現在大陸電商平台的商標侵權仍然氾濫,但已開始逐步加強智財保護及反侵權機制;而台灣受限於專利價值未能充分彰顯,被侵權時即使握有專利也很難獲得高額賠償,長久下來使得台灣電商企業普遍不夠重視專利,未來一旦面對智財糾紛,在台灣被告的危機其實早已潛藏……

隨著網路購物成為消費的重要趨勢,無論在台灣或是大陸,電子商務都是商機無窮。不僅如此,兩岸的電子商務也開始「你來我往」,光是中國淘寶去年在台灣的銷售額,市場推估至少超過500億元,如此龐大的金額實在不容小覷,近日更引發台灣財政部宣布要加強稽核逃漏稅。

網路購物徹底實現了電子商務的「消費無國界」,兩岸的電子商務發展及其帶來的專利權保護,當然是兩岸智財交流的重要課題。本刊先前就曾撰文點出阿里巴巴來台將對台灣網路業者造成的專利影響,本屆兩岸專利論壇也特地開闢專題,深入討論「兩岸電子商務專利權保護及經驗分享」。

大陸方面,目前電子商務呈現爆炸式發展,截至2013年底,大陸電子商務領域交易額達到人民幣10.2萬億元,年成長率29.9%,網購用戶達到3.12億人,比2012年成長26.3%。因為大陸電子商務的快速成長,直接從業人數也從2012年的190萬人,成長至2013年的235萬人,間接帶動的就業人員更是超過1,680萬人。

大陸電商平台 商標侵權行為氾濫

電商行業蓬勃不可能光只有帶動好處,連帶也衍生許多新的法律議題。根據中國知識產權局的調查,網路商店遇到的各類民事糾紛中,以知識產權糾紛最多,高達61.54%的受訪企業曾經碰過;更有76.92%的受訪企業認為有保護知識產權的需求。在移動互聯網的專利糾紛中,最受矚目的就是電商平台的IP糾紛,2013年有超過千萬件IP侵權投訴,每天被投訴的商品多達上萬件,顯見在大陸侵權行為仍是十分氾濫。阿里巴巴身為大陸電商龍頭,樹大招風不意外,2013年遭投訴的知識產權案件多達111萬件,其中商標侵權問題最嚴重,占所有投訴案的60%,專利權投訴也有三成,剩下一成則是牽涉著作權問題。

根據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統計,2013年大陸網路購物市場交易規模達到人民幣1.85萬億元,但在這個龐大的銷售額背後,網路商店販售侵犯商標權商品的現象依然存在。歸咎起來,不僅是網路商店的店主智財意識薄弱,連帶提供平台的電商,也因為提供侵權行為的溫床而被撻伐。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合夥人劉芳指出,電商平台多半認為只是提供平台,不負責內容審核,只會在被告知侵權行為後通知侵權店主,且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隨著SIPO、地方知識產權局逐步介入,電商平台開始制訂出各種侵權投訴的管理制度。不過,對於電商平台的對於店家的侵權行為應負擔起多大的責任,至今仍有許多待釐清之處,像是合理的通知義務應該到何種程度?如何建立投訴與反投訴機制?更重要的是,若要關閉店鋪相當於「訴前禁令」,電商平台相關負責的人員是否有足夠的專業判斷能力?執行程序又是否合理呢?

台灣電商申請大陸專利 應強調技術及結構

另外,會中有許多台灣電子商務業者關心,若在台灣已經取得網路的相關專利,是否也能到大陸成功申請到專利呢?對此劉芳認為,在台灣取得網路的專利,在大陸可能被認定歸屬於商業模式方面的專利,在2013年之前,大陸專利審查偏重於「保護客體」;但在2013年12月之後,大陸審查專利會偏向「創造性」的問題。因此在撰寫專利申請書時,不應偏向金融產品本身的商業訊息,而是要強調技術、結構的體現,如此一來在大陸應該也可順利獲得專利權。

台灣方面,中華優購總經理葉奇鑫以「與日俱增的台灣電子商務專利侵害風險」為題分享經驗,葉奇鑫從事電商已有超過八年時間,過去也曾經擔任過八年檢察官,在智慧財產權專組期間,經手處理過一些專利案件。

台灣電商企業專利保護意識匱乏

葉奇鑫坦言,台灣過去電子商務的專利表現不好,專利申請也不受到重視,台灣應該沒有一家電商公司有專門的專利部門,除非未來有任何一家公司被阿里巴巴一狀告上,電商的專利意識才有可能迅速崛起。

談起電子商務專利糾紛的起源,葉奇鑫舉美國網路購物巨擘eBay為例,因為早在2001年,被視為專利蟑螂的MercExchange公司,就指控美國eBay和其子公司Half.com網站上的「Buy it now」功能,侵犯了MercExchange擁有的兩項專利,雙方最終於2008年以和解收場。但此一案例過後,也開啟了電商公司頻遭專利侵權攻擊的開端。和其他行業相比,電商算是新興產業,eBay當初也是從被告開始體認到專利的重要性,並且積極展開各項專利佈局。

至於網路上的商業方法是否能申請專利?對此一直以來都有諸多的爭議,eBay當初也是奮鬥11年才拿到拍賣專利。許多人認為eBay此項拍賣專利可以涵蓋所有競爭對手的網站,是否會挾專利將競爭對手逐出市場,或是要求收取授權金,但eBay至今尚未採取任何動作。不過,由於美國eBay先前進軍大陸市場慘遭滑鐵盧,在大陸被阿里巴巴的淘寶打得很慘,eBay市佔率從一開始的97%到最後連1%都不到,現在換阿里巴巴有可能到美國發展電子商務市場,外界好奇eBay是否會以其擁有的拍賣專利展開逆襲?

電商智財保護 著作權搭配商標權

台灣電子商務原本就已經百家爭鳴,今年更特別的一點,是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等三大電信業者都開始挖角要從電信商切入電子商務,加上來勢洶洶的淘寶台灣網,電子商務往後的競爭只會日趨白熱化。葉奇鑫認為,威脅來自於未知,為了防範這些威脅,台灣電商公司必須了解競爭對手已經核准的專利,還有可能核准的專利,會對於本身帶來多大的影響。「專利檢索」加「迴避設計」,是防止不慎侵權的不二法則,電商公司應善用專利資料以減少誤觸「侵權」的損失,也可作為技術參照的來源。而電商公司在申請專利時,最重要的判斷依據是「市場價值」和「生命周期」,他預計未來三到五年,台灣電商還是會傾向利用「著作權」和「商標權」做搭配,「專利權」只是做為輔助,甚至要再三∼五年才可能意識到專利的重要性。除非有人被告,電商的專利意識才會很快的崛起。

表一、科技與電子商業產業對比

一般性/科技產業

比較項目

電子商務

產品、或產品搭配服務

呈現方式

服務,以服務推升產品價值,或直接以服務轉換價值

  • 終端產品生命周期短
  • 快速佔有與快速離場
  • 上游核心組件生命周期較長
  • 可替代性技術發展迅速

特性

  • 大量數據收集、分析、應用
  • 流量為王
  • 轉換性高
  • 技術端集中在自有開發的系統架構,服務流程多被定義為單純的商業方法

多數直接利用「專利權」進行保護

法律保護

一般以「著作權」、「商標權」保護

多家獨立開發,技術整合的合作偏重於垂直的上下游關係,水平間存在的絕大多數為競爭關係

小結

不侷限於垂直或水平關係,技術基礎為開發工具的選擇,服務模式的差異性才是重點。

資料來源:中華優購

回過頭來檢討,電商產業對於專利申請重視度不夠是其來有自,除了電子商業是近年的新興產業,對於專利風險的意識沒有這麼充足,另一方面還是要回歸企業對於在台灣申請專利的價值認定。

曾有研究統計發現,在684件專利侵權的訴訟判決中,經判定侵權者共有115件判決,有569件並未產生確認侵權的判決,侵權訴訟成功率僅16.8%。進一步分析這115件法院判決,扣除了純刑罰的部分,共有96件判決有判決賠償金額,賠償金額最小值不過才新台幣3,695元,最高額的賠償金額則為792萬餘元,平均賠償金額為新台幣47萬9,393元。

由於台灣和大陸對於涉及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金額偏低,絕大多數的判決都是小額賠償,不像美國法院的經驗與財經基礎環境都較為成熟,高額的專利損害賠償時有所聞,除了對專利侵權行為有嚇阻的作用,也能夠激勵企業申請專利作為自我保護機制。回頭看台灣,智財法院對於專利權人的保護相對不足,加上原告的勝訴率偏低,好不容易向智財局申請來的專利,一旦出現糾紛被智財法院判決專利無效的比率又高,這些都是台灣專利申請量開始往下掉背後的重要原因。

值得警惕的是,美國eBay面對阿里巴巴赴美搶市,手上還有足夠的專利可以作為防禦武器;阿里巴巴在台申請的專利從2014年起已陸續進入核准期,若台灣電商仍舊缺乏專利風險意識,未來若面對專利糾紛,台灣電商恐將因手無寸鐵,而讓公司暴露於高度專利風險中。

 
誰說非告不可?大陸專利侵權糾紛 行政救濟也有解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台商在大陸發現專利被侵權,多半會想到走司法管道提出專利侵權訴訟,但除了提起告訴外,行政救濟也是能遏止侵權行為的重要管道。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副司長雷筱云日前來台,在10月中舉辦的兩岸專利論壇中傳授要訣:如果是較複雜的發明專利受到侵權,可採司法途徑解決;若是性質簡單的外觀設計專利,為求快速解決糾紛,不妨考慮提起行政救濟。

在大陸面臨專利侵權糾紛時,專利權人可向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請求處理專利侵權糾紛,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行政途徑是在司法保護之外,提供專利權人多一種選擇。若管理專利的部門認定侵權行為成立,可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若有不服,可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期限內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行政途徑已經成為在大陸解決專利糾紛的重要管道,根據2013年的調查結果,當專利權人面對侵權行為時,有43.4%會選擇走行政途徑,有39.5%直接協商解決,選擇司法途徑僅占16.3%。中國自從2008年《專利法》第三次修法以來,全系統辦理侵權糾紛數量逐年增長,如下圖二所示。

圖二、大陸全系統辦理專利侵權糾紛數量


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

由於外國廠商對於大陸的專利侵權行政救濟途徑了解較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副司長雷筱云藉由本屆兩岸專利論壇,以「專利侵權救濟行政途徑面臨的挑戰與應對」為題,說明大陸行政救濟的執行現況與應對策略。

外國人提出行政救濟比例低 僅占總案量6%

專利權人若以行政途徑處理專利侵權案件,主要是達成調解協議為主,在2013年受理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中,有56%是外觀設計專利案件,32.9%是實用新型專利案件,發明專利只佔11.1%。其中,外國人採取行政途徑的比例相對較低,僅占總案量的6%左右,去年全國知識產權系統總計受理5,056件專利糾紛案,比2012年成長高達101.5%,但由外國企業或外國人提出的請求,不過才307件而已。

圖三、2013年受理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類型


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

外國人在大陸遇到專利侵權糾紛,可尋求司法途徑或行政救濟兩種方式解決,但要注意的是透過,行政救濟沒有辦法獲得賠償,只能讓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雷筱云強調,雖然所有行政救濟的案件中,有95%是透過協調來結案,但不一定就是調解,也可能會認定有侵權事實。當面臨侵權發生時,要選擇司法途徑或行政救濟並沒有前後之分,取決於專利權人的決定。雷筱云最後提出建議,若是較複雜的發明專利,可採司法途徑;簡單的外觀設計專利,為求快速解決糾紛,可考慮提起行政救濟。

為了加強台灣廠商對於大陸司法救濟的認識,本次論壇也邀請到曾擔任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副主任、現任中華全國代理人協會顧問的王霄蕙女士,說明大陸的專利復審及無效宣告實務。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是根據《專利法》第41條第1款規定所設立的行政法務機構,掌管對於不服駁回專利申請決定的復審工作、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進行審理,並對於專利權確認和侵權案件提供諮詢意見。

專利申請駁回 可提出復審請求

根據《專利法》第41條、第45條和第46條的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和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復審請求人或者無效宣告請求人、專利權人如對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圖四、復審請求審查程序


圖片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

復審最重要的目的是提供申請人的一種救濟方式,同時也提高專利授權的品質和審查效能,若專利申請人對於駁回的決定不服,可啟動復審程序。王霄蕙指出,復審請求一旦成立,將撤銷駁回決定;或是經修改克服當初被駁回所指的缺陷,同樣也能撤銷駁回決定。而原審查部門應當執行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定,不得以同樣的理由、事實和證據,做出和復審委員會相反的決定。

專利復審的審查範圍可分為「依請求審查」和「依職權審查」兩種,根據中國《專利審查指南》規定,依職權審查有三種類型:

第一、駁回決定做出前,已告知過申請人的理由及其證據。

第二、駁回決定未指出的明顯實質性缺陷

例如:與駁回決定依據的事實、證據和理由間存在密切關聯的事實、證據;與駁回決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在適用上存在邏輯關係的法律條款;屬於本領域技術人員知識和能力範疇的內容以及為印證該內容引入的公知常識性證據;導致專利申請完全喪失授權前景的重大缺陷等等。

第三、與駁回決定性質相同的缺陷

「性質相同的缺陷」是指與駁回決定依據的理由及證據相同,且與駁回決定類似的缺陷,引入這些性質相同的缺陷進行審查,既有利於提高審查效能,更有利於復審請求人針對同類問題一併作出修改與回應,免受程式振盪和延長的負面影響。

王霄蕙表示,依職權審查考量的因素包括解決實體爭議、避免延長審查周期,也要考慮不要超出合理的預期,以達到復審作為救濟途徑的目的。

專利權衝突糾紛 可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

根據中國《專利法》第45條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權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而《專利法》第23條第3款有明訂,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突。王霄蕙進一步解釋,專利審查指南中所規定的「合法權利」,包括商標權、著作權、企業名稱權、肖像權、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使用權等。請求無效宣告必須由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提出;若不能證明是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案件將不受理。而所謂「利害關係人」,指的是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針對就侵犯在先權利的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是請求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人。

若要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突」為理由,請求宣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的話,必須提交能夠證明權利衝突的證明才行。

圖五、無效宣告請求審查程序


圖片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

從中華全國代理人協會提供的數據可發現,復審案件的審查期間從2009年開始逐年增長,2013年復審案件的平均審查周期為13.7個月,無效案件平均審查周期較短,去年為6.9個月。至於大陸目前復審無效案件的訴訟總量,詳請見圖七所示。

圖六、復審及無效案件審查周期

項目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復審

16

10

7.1

8.4

10.1

12.5

13.7

無效

13

9.5

8.3

7.6

7.5

6.6

6.9

資料來源:中華全國代理人協會

圖七、復審無效案件—訴訟案件總量

項目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上半年

一審

513

603

871

557

273

二審

332

319

424

422

316

再審

15

46

38

64

33

資料來源:中華全國代理人協會

雷筱云在會中也指出,由於近年來大陸對於專利權意識抬頭,行政救濟的制度也逐步完善,民眾對於專利行政執法的認可度隨之提升,都反應在辦案量的成長上。若台灣廠商在大陸面臨專利糾紛,向專利管理部門提出行政救濟,不失為一個可考慮的解決之道。

 
軍事經濟比一比!老美實力仍遠超中國 過度傾中反陷危機
蔡佑駿╱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對於美國與中國現況的差距與對比,許多人都是透過媒體渲染的以訛傳訛,誤以為中國早晚要取代美國,鼓吹台灣向中倒。然而實情是,2013年美國全年GDP是16.198兆美元,中國則為9.038兆美元,美國自次貸風暴後,經濟復甦中,佔GDP比重70%以上的內需市場是全球想銷售的目標,但中國的內需市場在GDP目前仍只占40%;美國的軍事費用支出高達6400億,中國則為1880億,美國花在軍事武器上的費用比中國大了三倍多。從經濟到軍事布局上,中國還有相當大的距離要努力。

全世界都在關注,中國近年來經濟高速成長,21世紀會不會超越美國,20世紀以前,在地球上當老大需要靠拳頭和財富,21世紀,光靠拳頭還不夠,國家經濟象徵全球地位的順位,很多人以為,21世紀會成為中國人的世紀,事實上,很多人並不了解美國和中國的差距有多大。

根據國際貨幣組織IMF的數據,2013年美國的全年GDP是16.198兆美元,而中國是9.038兆美元,第三名的日本約6兆美元,第四名的德國約3.373兆美元,美國的經濟規模超過第二名中國和第三名日本的總和,從最新的局勢來看,美國從2008年次級房貸風暴過後,挾帶70%以上的內需消費市場,正重新回到3%以上的經濟成長率,2013年,中國GDP成長速度雖然是7.7%,但卻是最近14年來最低,這還不包含中國各省GDP數據灌水的負面影響,而且GDP成長趨勢放慢,民間消費占GDP只有約40%,進出口貿易等外來因素,對中國的經濟影響相當大,美國則是擁有全球最大的消費市場,加上強勢的消費能力,全球金融市場在美國發布零售銷售和GDP報告時,都會掀起大震盪,在投資市場有句話,美國打噴嚏,全球都跟著感冒,美國經濟對資本市場的影響力非同小可,雖然中國和美國兩國的GDP差距近年來持續縮小,但未來數年內仍然有相當大的差距。

近年來,中國和美國主要都在經濟貿易上互相攻防,美國主導的「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結合亞洲與美洲地區的區域貿易協定,主要就是封鎖中國突破東亞島鏈,前進太平洋和深入東南亞,而中國主導的東協「(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目的就是跳脫美國過去主導的亞洲貿易規則,美國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經濟體,東南亞和東亞各國都明白,沒有美國參與的「自由貿易協定」,其重要性必然遠低於美國參與的貿易協定,美國是國際自由貿易協定談判不可或缺的主角,在國際外交上,美國的影響力仍然遠大於中國,尤其是對於非產油國來說,美國的影響力更巨大。

二次大戰到現在,美國的外交國策承襲英國的昔日作法,幫助老三或老四,去對抗逐漸崛起的老二,達到各方勢力的平衡,這種平衡可以有效避免出現一個具有強大的霸權,直接對美國造成軍事威脅,在歐洲,聯合英國和歐盟,制衡俄羅斯,在東亞,分別聯合日本、南韓、台灣、菲律賓,制衡中國,封鎖能夠成功打破這種平衡的可能性,只要確保中國無法透過周邊貿易完全達到自給自足的狀態,美國的目的就能達到,最近50年來,蘇聯曾經差點就突破美國的壓制,在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以前,日本也曾提倡過東亞區域經濟整合,2007年以前的中東石油產國,如今中國各國面臨人民層出不窮的抗爭與革命,而2010年以前的歐盟曾經一度達到巔峰,而如今也大勢已去,這些老二們對美國始終無法構成威脅,美國在歷史的群雄爭霸中能夠站穩霸主的位置,關鍵就在於美國控制了幾乎全球的石油供應渠道,只要掌控石油系統的供需平衡。

在新的能源還未取代石油以前,石油是美國迫使非產油國在外交上屈服的最好利器,美國本身就是全球石油消費大國,同時又能調節自己的原油生產量,使用議價權和市占率對付產油國,是屢見不鮮的手段,2014年美國對俄羅斯實施經濟制裁,除了華爾街炒家在資本市場幫忙修理俄羅斯,國際油價四個月內暴跌近30%,俄羅斯國家經濟預算大幅縮水,中東產油國跟著吃悶虧,如果為了拉抬油價,減產石油反而降低自己的全球出口市佔率,放著油價暴跌,自己的營收大減,只能啞巴吃黃蓮,陪伴俄羅斯,美國對付非產油國的手段非常多,而能源戰就是最簡潔有力的作法,為了要掌握全球能源的分配和議價權,美國不得不維持全球最大的軍事布局。

根據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發布了2013年世界軍費開支報告,軍費開支包括軍事基礎設施、人員工資、武器和軍事技術裝備的研發與生產、軍事訓練、軍事行動等費用,2013年,世界軍費開支總和為17470億美元,其中美國軍費開支為6402億美元,佔據世界軍費開支總和的37%,保持世界首位,這是什麼樣的概念,全球軍費支出2〜9名的總和,約略等於美國的軍費支出,這是美國為了當世界老大的代價,即使軍費支出高達美國GDP的3.8%,美國也要砸重金在國防部局上,為的就是掌握全球原物料和能源的分配,只要掌握物資的分配,美元就能維持全球最重要的貨幣地位。

2013年全球前十大軍費支出國家

2013年全球前十二大軍費支出佔GDP比重較高的國家

2013年,全球主要貨幣中,美元的市占率約43.5%(87%÷2,貨幣交易必為兩種貨幣,總交易量200%),第二大的歐元約16.7%,而人民幣約1.1%,評估美國在全球市場掌握的實體貿易量與金融市場的證券交易量,從數據來看,認為人民幣在未來數年可以取代美元的預測,很明顯是無稽之談,因為兩者的市占率落差實在非常大,即使中國的GDP能超越美國,美元是全球最重要貨幣的地位依然不動如山。

美國和中國之間的經濟競賽,全世界都在看,事實上,美國的外交政策和中國有很大的落差,中國的模式是企圖同化周邊鄰國,例如新疆、西藏、香港、台灣,透過經濟和外交雙管齊下,對更遠的國家則是使用經濟貿易的利誘或威脅方式,能源方面則是和中東產油國、俄羅斯合作,但這些都是區域勢力的整合,只要不影響美國的維持區域勢力的平衡,美國不會有太大的反彈意見,吞併西藏和新疆,並不損害美國利益,美國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如果是併吞台灣、菲律賓、日本等太平洋島鏈的國家,企圖跑出美國的封鎖,那麼美國就會出現反彈聲浪。

美國不會去佔領土地或者在政治上同化別人,美國在全球各地的軍事布局,背後的目的都是經商牟利,美國要的是建立一個穩定的市場,讓各國在市場上貿易,美國再透過貨幣系統牟利,大家都需要美國維持秩序的市場,美國出錢派兵保護大家,美國國防部2013年的原油消耗量約9000萬桶,一年原油花費至少100億美元,一年軍費支出超過6400億美元,美國花這麼多錢,大家繳點保護費給美國也是很合理,只要不要企圖推翻美國,中國在東亞市場當角頭老大,美國並不會介意。

大多數人關於美國對中國的防堵戰略,總是有很多陰謀論,文字描述聳動如同小說一般,美國是相當務實的國家,維持區域秩序穩定性才是美國最關注的核心,二次大戰後,美國完全封鎖住日本的軍事發展和政治外交,而美國在日本的軍事基地和日本本身的軍事部屬,也能抑制俄羅斯遠東地區的海洋擴張,從此美國等於控制了整個太平洋,只要美國能控制關島和沖繩,那麼太平洋就是美國的海權範圍,鎖住東亞島鏈,中國就無法向外獲得龐大的海洋資源和遠洋航線控制權,只要中國乖乖的在東亞島鏈不踏出雷池一步,美國不會有實質的軍事行動。

從實務上來看,美國透過美元系統和能源貿易系統,等於掌握了全球大部分的經濟活動,而美國和中國並非如此嫉惡如仇,兩者所追求的目標並不同,美國要的是貿易市場和維護自身的利益,中國則是繼續擴大他的區域霸權,兩者的直接軍事接觸點在太平洋東亞島鏈上,只要日本、南韓、台灣、菲律賓等據點沒有明顯倒戈到中國,美國對中國依然是檯面上相敬如賓,檯面下相敬如冰,兩國的雙邊貿易依然維持成長,美國持續向中國購買商品,中國則持有美國大量國債,兩國依然互相向對方投資,商業上在商言商,只要不損害美國利益或國土安全,美國樂於和中國狼狽為奸,而中國在國際上也很識相,和美國在國際外交上的衝突,大多都是小型事件,對於美國和中國之間的尷尬緩衝地帶,例如台灣、北韓、俄羅斯等國的議題,美國和中國很少有直接的正面衝突,不會刻意引起大規模的軍事衝突,造成大量的經濟損失。

對於台灣來說,剛好處在東亞島鏈的位置上,其實是相當危險的局勢,站在中國那邊,等於和世界第一強權敵對,站在美國那邊,等於和中國敵對,最慘的情況是,兩邊都得罪,先被中國打一次,然後再被美國打一次,如何選邊站,化危機為轉機,台灣需要有靈活的外交策略,因為台灣同時是美國和中國對陣的最前線,從上述內容分析判斷,中國落後美國的情況,不管是經濟、貨幣、外交還是軍事實力,實在還有很大的差距,這也是為何日本、南韓、菲律賓都很識相的倒戈向美方,順勢加入美國的經濟貿易範圍,識時務者為俊傑,與其成為美國的敵人,不如成為美國的朋友,大爭之世,爭於實力,目前根本沒有必要倒向實力還落後美國一截的中國。

 
國際半導體技術藍圖之2013材料評估報告
半導體科技
IC製造業正接近元件微小化的終點,在地平線上若隱若現的是原子級的尺寸以及經濟因素的限制。新材料廣泛被視為積體電路未來能繼續創造獲利的關鍵創新項目,所以從製程工程師到業務方面的專家,每個人都應該閱讀剛剛發布的2013年國際半導體技術藍圖(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Roadmap for Semiconductors, ITRS)其中一章關於新興材料之研究(emerging research materials, ERM)。 2013 …

 
大陸專利代理市場大 台灣專利師寧願放棄本土市場?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台灣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於兩岸專利論壇開幕致詞時,點出了兩岸專利師/代理人考試的困境,她指出現況看起來是有一點危機,因為台灣同胞到大陸考專利代理人的比例逐年增加,而且錄取的比例也是一直提升;此外,就她非正式的詢問,得到的答案都是大陸代理人考試是一個非常好、非常有用的考試;但相對的:「台灣的專利師考試科目又多又難,又不見得很實用」。王美花表示針對此一部分,她也曾經與考試院舉行過多次會議,希望可以有所改善,但必須承認以智慧局目前的位階與立場,去改變這個現況是很困難的。王美花認為專利師考試只是其中一個部分,比較重要的是:「站在國際的立場上,台灣的IP佈局應該要怎麼做才是對的?」

據報告顯示,中國國家知識�權局於2011年受理來自國內外發明專利申請達52.6412萬件,正式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的專利大國,在這種背景下,中國的專利代理市場之龐大,可想而知。大陸中華全國代理人協會祕書長徐媛媛指出,大陸的專利代理機構於2014年8月底已達1,057家,同比成長5.4%,大部分集中在北京及廣東兩地,占全體專利代理機構數量達40%。此外,在代理人數量方面,截至2014年8月底為止,登記在案及領有專利代理人證之專利代理人人數為10,222人,同比成長13.7%,從2010年至2014年5年間,年均成長大於10%;其中4,580名代理人集中在北京,占專利代理人總比例45%,區域分佈相當不平均。此外,徐媛媛指出,整個中國專利行業從業人數約為5萬人。

表1.  2009年∼2014年中國專利代理機構數量變化

年份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8/31)

數量

763

799

869

912

1,002

1,057

同比增長

 

4.7%

8.7%

4.9%

9.8%

5.4%


表2. 2009年∼2014年中國專利代理人數量變化

年份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8/31)

數量

6,023

6,456

7,225

7,990

8,988

10.222

同比增長

 

7.1%

11.9%

10.6%

12.4%

13.7%


表3. 中國專利代理機構前5大分佈區域

表4. 中國專利代理人前5大分佈區域

1

北京市

314

1

北京市

4,580

2

廣東省

138

2

廣東省

1,139

3

上海市

89

3

上海市

841

4

江蘇省

69

4

江蘇省

594

5

浙江省

50

5

浙江省

435

台灣專利師公會副理事長吳冠賜認為,兩岸專利師/代理人可以在很多方面合作,其中比較值得一提的是在特殊全球專利代理人互補的部分。吳冠賜特別整理了兩岸在美國、歐洲、及日本等地之專利申請趨勢,來說明兩岸專利代理人合作的可能性(見表5、6、7)。他指出目前台灣專利代理人處理專利出口案件之經驗相對比較多,反觀大陸專利代理人處理出口案經驗較少,但未來成長空間大;因此兩岸在這一部分可以互補,策略性合作。

表5. 兩岸在美國之專利申請趨勢(2006 ~ 2013

地區/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台灣

19,301

18,486

18,001

18,661

20,151

19,663

20,270

21,262

大陸

3,768

3,903

4,455

6,879

8,162

10,545

13,273

15,093


表6. 兩岸在歐洲之專利申請趨勢(2006 ~ 2013)

地區/年分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台灣

752

738

1,032

976

1,185

1,190

1,169

1,107

大陸

4,212

5,841

6,486

8,280

12,751

16,938

19,182

22,292


表7. 兩岸在日本之專利申請趨勢(2006 ~ 2013)

地區/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台灣

3,907

3,610

3,249

2,961

3,240

2,845

2,983

2,779

大陸

655

839

938

1,119

1,312

1,719

2,374

2,489

大陸專利代理市場大 寧願放棄台灣市場?

在會後的 Q & A單元中,有2位中國專利代理人同時對吳冠賜提出了一個比較尖銳的問題:「自中國開放台灣同胞報考大陸專利代理人以來,共有100多名台灣同胞考取大陸代理人資格,而這些台灣同胞很多都是在台灣同時具有專利師資格的,但依照大陸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專利代理人只能是唯一的工作,不能是兼差的,所以,考取大陸專利代理人的台灣同胞是否願意放棄台灣的專利代理工作?」(註:大陸專利代理條例第三章第十八條:專利代理人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專利代理機構從事專利代理業務。)

徐媛媛也指出,就中華全國代理人協會的資訊顯示,目前共有20名台灣同胞取得中國大陸專利代理職業證,但據了解這20名台灣同胞並沒有放棄台灣的專利代理工作。吳冠賜指出,就長遠來說,專職做好一件事情是正確的,但在過渡期間,是不是可以有一些替代方案?因為單就制度面來說是對的, 但考生本人可能有不同的想法。針這一點,台灣考生在未來投入大陸專利代理人考試之前,應該多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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