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剛爆發的「案外案」-牛油風波也算進來,以頂新集團為核心而引發的食安風暴,今年以來已經四起。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束手無策的衛福體系,以及缺乏面對誠意的企業集團,除了提高警覺,避免讓自己成為下一波風暴的受害者,也要開始籌思遏止這類危害社會事件發生的更有效方法,財金體系手段的運用,或許是可冀望的作法之一。餿水油案發生之初,各界對頂新集團責難不斷,採取各式各樣的抵制行動,其中又以消費者與通路商的自發性不購買、不上架,效果最明顯。與此同時,還有一項引起關注的插曲是,第一銀行率先祭出「赤道原則」,以授信企業未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由,緊縮對頂新集團的融資額度、授信條件,從金流端下手,對頂新集團給予制裁。
另一方面,財政部日前表示,將要求符合一定條件的食品業者,強制實施電子發票制。因為這樣做,食品企業的生產流程中,所有進出貨的上下游關係,包括數量、時間、流向等,都能掌握住,可讓想拿假油當真油賣的企業,不敢造次。
這兩項手段推出的目的都很特殊。銀行針對企業的無良行為,透過抽銀根來校正,緊縮融資並不是考量該企業的經營實況,而是對販賣不良商品的一種懲罰;同樣的,強制食品業發行電子發票,也不是為了多收點稅,而是要建立一套新的稽核制度,目的同樣是要避免企業的經營行為出現偏差。
仔細分析這些財金手段的運用,上述作法,是屬於防弊、消極的主張。坦言之,若不是頂新如此有恃無恐,引發全民公憤,讓金管會與財政部順勢而為,「赤道原則」與電子發票的推動,都會面臨極大的阻力。且從客觀上來看,這些作法即使有效,也是建立在「處罰」的基礎上,企業因為怕罰,所以被迫配合,銀行與客戶的關係、稅目稽徵雙方的關係,也會顯得緊張。
政府應積極在降低災難的發生機率上更有作為,金融手段仍然可以運用,保險就是其中之一。舉例來說,多年前,高速公路汐止段附近曾發生走山現象,碰上土石流的車輛出現毀損,引起對公共安全問題的廣泛檢討。這種重大的公共工程個案,政府可以引進機制,擴大讓產險公司參與整個過程。因為業者要承保業務、收取保費,事前必須對風險進行更精確的評估,只要同意承保業者,從工程建造到完工後,都可參與提供改進意見,定期檢視,安全體系就可多出一道防護網,有助於公共建設安全的提升。
所謂上功治未病,事前預防比事後彌補缺口更重要、效果更大。如果銀行都能落實「赤道原則」,辦理授信的時候就對企業耳提面命,言明若有不正當並危害社會的營業行為,就會收回融資,相信多少可以發揮震懾的效果,尤其是對一些融資比例偏高的企業,更可降低其鋌而走險的機率。同樣的,有電子發票盯著看,不希望稅務單位三天兩頭上門拜訪的公司,自然也會有所收斂。
社會災難的肇因不外天災與人禍,天災不易預防,人禍卻可以防患於未然。坦言之,除了頂新這個受到極大關注的個案外,先前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不同形態的人禍出現,以近一年來看,從日月光排放汙水案到高雄李長榮氣爆案,都造成社會很大的損失及傷害,而要讓財金工具在控管災難損害上充分發揮功能,政府的力挺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以落實「赤道原則」來說,台灣目前資金相當寬鬆,融資談判屬於買方市場,有一定實力的企業可以挑銀行,而非銀行來選擇客戶。因此。當第一銀行率先以「赤道原則」拒絕對頂新集團授信的第一時間,並沒有太多銀行跟進,公股行庫多是在財金首長表態後,才嗅著風向跟著響應。
透過財金手段建構一套新的安全網,已經刻不容緩,請政府趕快盤點工具,並公開呼籲、甚至要求強制落實。只有這樣,方能更有助於降低人禍發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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