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當代藝術創作的演繹在西方一直有許多的宣稱。在藝術史發展的初期,藝術史總是對於已經發生的藝術進行詮釋,並且加以分類命名,特別是以風格分析來賦予特定時期的藝術一種相對應的解釋。然而自20世紀前衛藝術開始,藝術的發展經常是宣言先於藝術創作的形式與內容,對於藝術的詮釋卻經常是發生在藝術真正發展之前。於是在1980年代末期,當活躍於整個20世紀的前衛藝術漸漸被許多新的藝術形式所取代之時,就同時也出現了許多新的藝術宣稱。最具代表性的是英美分析哲學概念脈絡的藝術評論者丹托(Arthur C. Danto)於著作《在藝術終結之後─當代藝術與歷史藩籬》(After the End of Art)所提出來的,當代藝術的「哲學轉向」。 而處於歐洲的歐陸哲學(思想體系)文本則提出迴異於英美的看法。最有代表性的則有《關係美學》或者如佛斯特(Hal Foster)(以及許多學者)提出來的當代藝術的「人類(種)學轉向」,倘若我們嘗試用這樣的思辯角度折射回來解讀台灣當代的藝術創作,經常能得到許多有趣的詮釋想像。誠然,如此詮釋並不意味台灣藝術家必然像英美或者歐洲藝術家一般感受,一樣思考,一樣創作。事實上許多藝術家創作主要是企圖回應自己環境社會中所遭遇的問題,表達個人的感受或者提出某種看法。儘管台灣的藝術場域在思辨與創作的形式上與當代藝術的其他文本一直有積極而持續的互動與交流,也無可避免或多或少受到影響。 然而西方藝術型式對於台灣藝術創作的典範化作用至少已經逐漸消減,倘若不是淡出。然而我們,特別是學院之中所慣行使用的藝術詮釋語言,仍然是以西方語言或者概念為主軸。不過至少,在本土化運動時期的反省以來,台灣藝術圈甚至文化圈自己提問,自己詮釋的能力已經轉往一種獨立自主的方向邁進。這一個重新審視,觀望自身的過程總是無可避免的會面向自身的歷史,自身的社會乃至自身的土地與習(風)俗。弔詭的是,在這樣的反省過程中,此一文化自覺或者回歸的過程卻竟然巧妙的開始與人類學,特別是西方人類學,產生了交集。 全文未完,摘錄自《典藏•今藝術》十月號•26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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