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智慧局放任專利行業畸形發展 風險高、沒保險、照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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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1 第55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智慧局放任專利行業畸形發展 風險高、沒保險、照難考
   
法規訴訟 專利權購買與商品化的多重糾葛
   
深入報導 勞動部讓業者大賺失業財 百億小金庫意外曝光!
   
研發創新 台廠爭光!面板專利數友達第一 群創大尺寸市占超越三星
   
智財管理 微軟專利授權大賺480億 比自家賣手機收入多五倍
   
 
智慧局放任專利行業畸形發展 風險高、沒保險、照難考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台灣的專利業在智慧財產局的德政下,總是有公務機關常見的怪現象與形式主義。眾多掛名專利送件的專利師或代理人,本身都不是撰寫專利稿的人。但面對掛名與實際執業者不同的畸形歪風,腦子不知道哪裡出問題的智慧財產局官員,想到的修正法律的方式,竟然無視事情的本質、只是針對「掛名送件的專利師是否有牌照」來加以規範。實際有能力執業、撰稿的專利工程師,因考試院無能且無知的專利考試、造成取得牌照的專利工程師人數嚴重偏低,6年來僅199人通過專利師考試,智慧財產局卻如瞎眼般的刻意不處理。這種官僚怕事、形式主義的歪風,扭曲了台灣專利產業的發展。

同時,台灣的專利產業也因過度綁在專利師個人身上,使得專利師撰寫專利案要負擔無限責任的風險,一旦出事,專利師事務所若宣告倒閉,人走、專利委託人也沒得求償,雙方都沒保障。早在歐美,專利行業早已採用保險的方式,同時保障專利師與專利委託人的權益,每年領大量納稅人血汗錢的智慧財產局官員,在辦公室冷氣吹得舒服的時候,繼續無視著台灣專利業的落後制度與現況,為了怕麻煩,也不思索要如何讓專利業健全、妥善保障專利師與專利委託人的權益,這就是台灣的智慧財產局、台灣的官僚,造成台灣專利業的畸形現象。

6月24日,智慧財產局在官網公佈了「專利師法修正案出爐 地下代理、牌照出租加重處罰」的新聞稿;7月3日,網友Zerg在智慧局網站的【智慧財產論壇】上,針對修正案內容丟出大哉問:「如果事務所由無代理人牌的專利工程師單獨來面談,然後回所後自行撰寫說明書;事務所代理人只在草稿完成後過目審查草稿,然後具名代理送件申請。這樣撰稿的專利工程師會有刑責風險嗎?

換個角度,檢索台灣專利資料庫,代理人為陳長文,且在 2014 年1月1日至7月4日之間公開的台灣專利申請案有 3116 件, 技術領域涵蓋機械、化工、電學、藥學、生化、光學。假設沒有同名同姓的另一位專利代理人,如此專利申請件數和技術領域明顯已經超過一位專利代理人所能處理的範圍,這樣是否會有刑事責任風險?(PS: (二) 牌照出租及不實招攬業務者,分別增訂2年以下刑事罰)」

智慧局法務室的回覆是:「按未具專利代理證照之專利工程師撰寫說明書,嗣後由事務所具有證照之人具名代理,由於專利工程師之行為乃基於僱傭關係,居於具名代理者之助手,該具名之代理人須負完全責任,其有別於未具資格者受委任辦理專利代理業務及所謂牌照出租行為。」

看來網友Zerg應是專利界的資深從業人員,因為他丟出的大哉問正反映了目前台灣專利業界的現象及制度不健全的困境,而智慧局的回覆更是佐證了這股此一現象存在的事實。

專利師形勢弱 專業行業距離「健全」差很遠

網友Zerg的大哉問顯示出專利代理從業人員對剛出爐的專利師法修正案的疑慮,因為修正案對專利代理從業人員的罰則從行政法提升至刑法之層級,連單純撰寫專利稿的專利工程師都會擔心會不會因為一時不察而惹上刑責。專利代理又不是什麼作奸犯科的行業,究竟會為社會帶來什麼危害,對社會的善良風俗帶來什麼影響,需要動用到刑法,這應該是另外一個大哉問。

主管單位強調這次修法是「為健全專利代理專技業務,維護申請人權益,因此針對地下代理、違法租牌行為,將處以3年以下刑事罰。」可是,這樣真的就可以讓專利代理業務變得「健全」嗎?這根本只是治標不治本,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權宜之計而已。如果真的要讓專利代理行業變得健全,應該先要找出所謂的地下代理出現的原因,相信百般刁難的專利師考試難辭其咎,北美智權報之前就有做過很多的相關報導,可以參考【考試院扼殺競爭力 專技人員考試淪為牌照租用陋習】、【專利師法修法:要與世界市場接軌還是故步自封?】、【搶救專利師考試  要求考選部召開修改考試規則草案公聽會!】、【公開吐槽!SIPO局長田力普:台灣專利師考試不切實際 來大陸吧!】……等等的相關報導。

歸根究底,考選部一直把持著專利師考試,羅列了一大堆不必要的考試科目,考用完全脫節,讓大部分資深且有實力的專利工程師望而卻步,而每年的錄取人數也非常低,因此大多數實際從事專利工作的專利工程師均無法取得證照,這些專利工程師明明是有能力為客戶提供專利申請和答辯的服務,但卻因為受到考選部的刁難而無法取得專利師資格,而專利師法的嚴苛限制更令他們無法獨立販售他們的專業服務,這樣子的專利代理行業是「健全」的嗎?

據智慧局於今年6月24日之統計,台灣目前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有10,200人,領有專利師證書者為420人,而近三年有執業者則為632人,然而,從2008年至2013年 的6年內,通過專利師考試的人數則只有199人,而這199人還不是全部都已領有專利師證書的。從這些數據顯示,通過專利師考試取得專利師資格的專利從業人員,在台灣專利產業中是弱勢,目前真正大量執業的專利代理人都是那些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的專利代理人(註1)、或是從經過免試換證,取得專利師證書的專利代理人(註2)

在早期的專利代理人時代,舉凡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技師,均可以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核發專利代理人證書,充當專利代理人,從網友Zerg的大哉問中,便赫然發現全台灣「最大」的專利代理人竟是一位律師。套一句網友Zerg的話,如果沒有一位同名同姓的代理人「陳長文」的話,那陳長文在智慧局專利檢索資料庫中,具名代理的專利案件總數已有高達16多萬件。根據智慧局的統計季報估算,發明公開案一年約在50,000件左右,即半年約為25,000萬件;回到網友Zerg的大哉問,陳長文具名為代理人的台灣專利申請公開案半年內就有 3116 件,即單一代理人便占了整體數量的1/8。陳長文當然不是地下代理人, 但陳長文本人究竟有親自執筆寫過多少份專利說明書呢?主管單位是否認為只要防堵地下代理人,維持這種少數專利代理人獨大的現象,專利行業就很「健全」?

而搞笑的是,台灣的專利行業因而出現了一個全世界最弔詭的畸形現象:陳長文名下的台灣專利,半年就掛了3116件,相信絕大多數可能都是旗下多數「不具專利師資格」的工程師來撰稿、送件,而掛名者本身不接觸實際專利撰稿,實際撰稿者竟然因台灣專利師考試的過度刁難而不具專利師資格,而考不過專利師考試的工程師又可以撰寫專利稿,這種奇特的現象,智慧局竟然視而不見,連憲法規範要保障人民的工作權,都可以視若無睹的忽略寫案專利工程師的權益。這等公家機關、這等專利行業奇觀,堪稱無能公務員造成的台灣亂象。

高風險 沒保險 專利行業難壯大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位陳長文代理人雖然專利代理量很大,但風險也很高,智慧局給Zerg網友的回覆便說明了這一點:陳代理人可以雇用未具專利工程師撰寫說明書,再由他具名送件,由於陳代理人與撰稿之專利工程師之行為乃基於僱傭關係,因此陳代理人對專利工程師之行為須負完全責任。

在現階段,台灣不管是律師事務所或是專利事務所均採無限責任制,即有別於法人公司化,是以律師或專利師/專利代理人本人為自然人本體,如果受委託案件因過失遭委託人起訴及求償時,負責的律師或專利師/專利代理人必須負無限責任,按法院判決賠償委託人的損失。

前文提到,早期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技師都可以申請專利代理人證書,充當專利代理人,而其中又以律師兼任專利代理人為最大宗,除了前面提到的全國專利代理數量最多的陳姓代理人具備律師身份外,就連現任專利師公會理事長也具備律師身份,這對單純從事專利工作的專利師或專利代理人而言,有一點相當不公平的地方,就是當其他專門職業人員兼任專利代理人的時候,可以利用其他避險工具來規避他在執行專利代理工作時的風險,但單純從事專利工作的專利師或專利代理人,則無法如法炮製。

會計師事務所已強制投保業務責任保險律師事務所亦將跟隨 專利事務所還要等多久?

舉例說,像台灣會計師法已於2007年12月26日修正引入法人事務所制度,明文規定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應投保業務責任保險,其最低投保金額由主管機關審酌資本額、股東人數、業務規模及性質等因素定之;未依規定投保者,法人會計師事務所之全體股東應就投保不足部分,與事務所負連帶賠償責任(註3)。因此,如果會計師是以會計師身分具名執行專理代理人業務 (如送件),期間如因業務誤失而導致客戶有任何損失,而遭起訴索賠的話,即有保險公司可以協助理賠。

此外,在律師事務所的部分,為因應政府要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配合開放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外國建築師(事務所)、外國法事務律師(外國律師事務所)的政策,律師事務所也即將法人化了。據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60條規定:

•中華民國律師、外國法事務律師、外國律師或外國律師事務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得在示範區投資或設立法人律師事務所,受示範區事業或區內一般事業之委任,辦理法律事務。

•上述法律事務,應由法人律師事務所之中華民國律師或外國法事務律師辦理,但外國法事務律師僅得為律師法第47條之7所定之法律事務。

•法人律師事務所之組成、設立登記、投資方式、投資比率、申請許可條件、程序、執業行為、賠償責任、專業責任保險、解散、合併、違反規定之罰則、懲戒及其他應遵行、管理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已於2013年12 月26日以「最速件」提案送至立法院,並已於2014年5月16日進行一讀。由於總統希望這個法案盡快通過,因此在立法院在今年內完成三讀是不無可能的。另一方面,雖然目前律師事務所尚未法人化,但有資深律師笑稱,在國外,律師也有時候會被人告,但在台灣,很少人會去告律師的(言下之意,因業務過失而被起訴的機會不高)。

在前期文章【專利師法修法公聽會意見多 免試資格、事務所法人化、在職進修最具爭議】中,專利師公會理事長蔣大中曾表示,「如果可以法人化的話,律師法一定會比較快, 等到律師法建立了法人化制度後,專利師法再跟進,所碰到的困難一定比較少。」由於這一屆專利師公會理事長本身同時兼具專利師及律師身份,因此由他代表專利師公會表達對專利事務所法人法的立場顯得有點尷尬,對為專利師爭取最大利益的力度顯得有點不足。

在長期鎖國心態的影響下,我國政府在很多地方都很被動。像之前法會計師事務所法人化的時候,很多律師界的人士都認為可參考會計師法確保賠償能力之相關投保業務責任保險制度,一口氣把律師事務所法人化也幹下去,但政府在沒有外力加持時根本就不想動,直到現在為了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開放外國律師事務所,才又以「最速件」要求立即立法通過。面對如此被動的政府,專利師公會或是智慧局應該拿出一點魄力,在前不久專利師修法時也把專利事務所法人化也納入修正內容,才能真正「健全」專利代理行業。

強制責任保險對業者及委託者同時提供保障

前文提到,主管單位強調這次修法是「為健全專利代理專技業務,維護申請人權益,因此針對地下代理、違法租牌行為,將處以3年以下刑事罰。」其實這是本末倒置的作法。其實,要健全專利代理專技業務很簡單,只要依循以下3步驟即可。

首先,要思考為什麼會有地下代理的存在?為什麼許多資深專利工程師及專利從業人員無法取得專利師證照?有證照的代理人是否有專利實務經驗?主管單位第一步就是要把專利師考試簡化,並提高錄取率,讓真正有專利實務經驗的從業人員可以擁有執照。

但在專利師考試簡化、錄取率提高後,專利師人數不斷增加,專利服務品質可能有良莠不齊的疑慮,而專利師(事務所)處理專利事務因過失導致委託人受到損害,而被訴之可能性亦隨之提高,因此必須以有限責任之法人制度來降低專利師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另一方面,為了不影響當事人權益,在專利代理業務採有限責任制的同時,必須佐以強制責任保險制度,以保障使用專利服務人之權益。像德國便有此強制的制度。

要「健全」專利代理專技業務就只需如此簡單的3步驟,就看主管單位要不要有所作為而已!

備註

1.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九日經智字第09204604940號令發布) 第二條: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有住所,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依本規則,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核發專利代理人證書,充專利代理人:

一、取得法官或檢察官或律師或會計師或技師資格者。

二、畢業於專科以上學校,並曾在專利專責機關擔任專利審查事務三年以上者。

本規則施行前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仍得充專利代理人,並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2.專利師法草案 (2006年):

(一) 第33條:具一定資格條件之專利代理人,得申請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

(1)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師、律師或會計師考試及格,且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從事專利業務3年以上。

(2)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轉任公務人員,實際擔任專利實體審查工作2年以上,且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從事專利業務3年以上。

(3) 經專利專責機關聘用為專任之專利審查委員,實際擔任專利實體審查工作2年以上,且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從事專利業務5年以上。

(二) 第36-39條:已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得繼續辦理專利代理業務。

3.會計師法第31條及第42條規定。

(一)會計師法第31條

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應投保業務責任保險。

前項應投保業務責任保險之最低金額及實施方式,由主管機關考量資本額多寡、股東人數、所營業務之規模及性質等因素以辦法定之。

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投保業務責任保險未符合前項辦法之規定者,主管機關得對其全部或一部之業務為六個月以下之停業,或廢止其登記之核准。

(二)會計師法第42條

會計師因前條情事致指定人、委託人、受查人或利害關係人受有損害者,負賠償責任。

會計師因過失致前項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除辦理公開發行公司簽證業務外,以對同一指定人、委託人或受查人當年度所取得公費總額十倍為限。

法人會計師事務所之股東有第一項情形者,由該股東與法人會計師事務所負連帶賠償責任。

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未依主管機關規定投保業務責任保險者,法人會計師事務所之全體股東應就投保不足部分,與法人會計師事務所負連帶賠償責任。

法人會計師事務所依第三項規定為賠償者,對該股東有求償權。

 
專利權購買與商品化的多重糾葛
邱英武╱北美智權 法規研究組副理
甲公司為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從事多項生物技術研發。然而,因為技術上的限制,植物基因轉殖技術的研發,一直是公司無法達成的目標。為此,甲公司積極的在技術領域中尋找適切的專利以獲得授權。經過多年的搜尋後,終於發現政府科技研究單位已經研發出「植物生產植酸酵素」相關技術,也已經取得專利權,可以作為公司後續的產品化。於是甲公司便與該單位接洽,並順利簽訂專利權授權契約書。 …

 
勞動部讓業者大賺失業財 百億小金庫意外曝光!
姜清凰╱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前勞動部長潘世偉離職後大爆料,說勞動部高階公務員結黨營私把公家預算當作自己小金庫,各界震驚,江宜樺表示:震怒,別再說了。然而事實是,勞動部確實長期一直有個不受立法院監督、管理委員自己聘任的小金庫---就業安定基金,每年光只憑著「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就編列了上百億,今年更高達149億。打自民國91年至今,勞委會光憑著「就業促進」四個大字就花了上千億,交給全民的成果竟然是立法院預算中心批評的:「青年失業率仍居高不下,多元就業方案參與者大多二次失業,弱勢者失業改善無力、政府錢卻越花越多。」這種施政成績、這種花錢方式,對照潘世偉的離職爆料,檢調不該趕快查、立法院不該趕快把政府的非營業基金納入監督嗎?

勞動部的小金庫、行政院各機關的好朋友---就業安定基金

前勞動部長潘世偉因為桃色緋聞案去職,去職後大鳴大放,在自己的臉書上放了超大炮:「所謂擋人財路是指勞動部內高階公務員結黨營私,他們知道預算編列與使用的方式,如何拿捏隱藏性的資源,作為自己的小金庫,然後利用自己人,把程序合理化,當然最後就是可以達到美其名為公,實際上確(卻)是為私的目的。」

法務長羅瑩雪已分案指派檢察官調查。前身是勞委會的勞動部確實擁有一個羨煞其他部會、不用立法院審核、也不需要獲利的小金庫---「就業安定基金」,這個小金庫不受立法院監督,管理委員由勞動部自己聘任,資金的運用調度自己決定,行政院各部會、地方政府勞工單位缺錢的時候,總會往就業安定基金探詢「調頭寸」的可能性,這裡,最有可能是潘世偉所指稱的小金庫。

就業安定基金來自於企業雇主在進用外勞時、按月繳納給政府的費用,目的是希望在外勞來本國分食就業機會的時候,能用這筆費用協助勞工提升技能、參與就業訓練、並協助本勞就業,是屬於社會安全的一環,但由於是屬於非營業基金,因此不受立法院監督。

今年就業安定基金總額近143億、僅就業促進就編列149億

今年一整年就業安定基金的法定預算,高達142億6096萬,將近143億的規模,由前身為職訓局、現為勞動力發展署來管理,不需立法院監督、由所謂的就業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來進行管理,而就業安定基金的管理委員,主任委員由勞動部長兼任,其他成員包括勞動部、以及行政院本部、財經部會代表,勞工團體、雇主代表、以及學者等。重點是,成員的產生方式竟然是由勞動部自己「聘任之」?這些人決定了高達143億規模的就業安定基金預算使用,由這些委員的產生方式竟然是由勞動部自己決定、球員兼裁判,監督機制非但不足、也可能成為弊病的源頭。

以這筆預算最大宗的支出、編列高達149億、還導致今年就業安定基金短絀(入不敷出)的「促進國民就業計畫」一項為例,就可一窺問題的嚴重性。

圖1:就業安定基金來源與用途表

前身為職訓局的勞動力發展署,負責就業促進的推動,相關的計畫如2年補助12萬的「青年就業讚計畫」、「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多元就業方案」、或拿來大放送的「就業推介媒合津貼」等,都屬此列。年預算高達143億的就業促進,竟然缺乏監督機制,使得這麼龐大的預算在執行時,產生許多弊端。

補習班兼就業媒合 低薪短期工作強迫中獎只為就業津貼

比如甚麼樣的弊端?大家都從電視上、網路上、平面廣告上,看過許多大大小小電腦補習班、技能補習班、語言補習班的課程,同時搭配一句「職訓局80%補助」、「你學電腦、政府買單」等等的廣告詞,有些開課單位甚至還強調「保證就業」。多年來,相信有許多民眾前往詢問、或者報名,而有趣的是,去問問許多參與過的民眾,就會發現該計畫的執行,不少開課單位會努力強調可以幫你找工作,但是,會幫你找的工作,卻相當大比例是「低薪、甚至工讀性質」的工作。很多民眾一頭霧水,明明上的是設計課程、電腦課程,結訓後找的工作除了所謂助理外,還跑出作業員、技術員這樣的工作,22K、23K,而且當你抗拒的時候,這些單位的工作人員還會努力說服、教訓你,希望你「先求有、再求好」。

為什麼?原來這些開課單位,除了辦理政府開課的課程、讓你來上課、賺政府補貼的2年12萬的費用之外,還有一筆收入的可能,那就是「就業推介媒合津貼」。根據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非自願性離職等人員求職時,得將該等人員轉介至該會指定單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就業促進相關團體,由其推介求職人工作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未滿六個月者,發給指定單位每人新台幣五千元,工作期間連續達六個月以上,再發給指定單位每人新台幣五千元,若受推介人員為就業能力薄弱者,再加發指定單位每人新台幣三千元。也就是說,當你上完課、開課單位只要介紹你去工作、做滿三個月,開課單位可以領到五千,滿六個月,再拿五千,如果是就業能力薄弱族群,開課單位可以再領三千。然後,過了六個月後,開課單位就可以不用管你在不在這個工作上。這樣一來,開課單位除了賺你上課的費用外,當然要繼續多找些便宜、流動率本來就高的就業機會媒合給你,能多賺一萬、為什麼不要?反正這些工作機會流動率本來就高、相關單位的大量需求也一直都在。

圖2: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假、假、假 為了拚績效數字 就業媒合似真又假

更進一步說,你看到的XX電腦、XX機構,假使一年招募了一千個學生、也完成媒合這一千位學生的工作,兩年十二萬、一年六萬、媒合津貼最高一個可以拿到一萬,最好的狀況下,開課單位從一個學生就可以拿到七萬的政府補助,一千個學生就是七千萬!這也就是為什麼你會看到這些開課單位砸大錢、上千萬的廣告不斷地買電視、買平面、買網路廣告刊登的原因,因為,他們都已經吃政府的預算吃得飽飽!打從勞委會從民國九十一年開始搞擴大就業希望、搞就業推介津貼開始,為了搞出「可量化」的績效與媒合人數,當作給全國的績效報告,並且降低「帳面上」的失業人數,前身是勞委會的勞動部利用就業安定基金,弄出來各種就業促進學習計畫、搭配擬定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找電腦補習班、找民間各式的協會、找語言機構、甚至,還找上了人力銀行,要開課,要就業媒合數字,長短期不拘,所以,很多人根本是「媒合就業後即失業」。這種似真又假的就業媒合數據,就是勞動部拿來餵給民眾的「施政績效」。

這樣的問題,明白凸顯出就業安定基金的預算支出有問題,同時,也幫助那些開課單位賺得荷包滿滿,成功培養出好幾家勞動部的大型配合開課機構;但是,對民眾、對失業者、對青年的幫助非常有限。

立院預算中心報告:

失業仍高、二度失業嚴重、實施成效缺乏監督與審核

不信?看看立法院預算中心今年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非營業基金10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其中關於就業安定基金的部分:

◎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亟待各部會研議整合產學訓資源,降低學用落差現象。

◎周延明師高徒計畫及跨域就業津貼之審核管考及配套措施,俾達促進就業之實益。

◎青年就業讚計畫宜參考實際執行情形酌予減列,並訂定合理績效指標,強化諮詢及就業媒合相關配套措施。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之實施成效及追蹤輔導服務容再檢討提昇,以免參加者落入二次失業之窘境。

◎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計畫經費逐年提高,惟服務量能卻連年下降,不利協助該等對象參與勞動力市場。」

這個報告告訴全國民眾甚麼事情?簡單說,就是搞了十二年、每年花上百億的就業安定基金預算,交了不少來自這些受委託單位的就業媒合數字,換來的結果一樣是:

1.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

2.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參加者落入二次失業

3.幫弱勢者就業的服務經費越來越高、就業狀況越來越差。

4.沒有績效指標、審核管考措施不足,同時,實施成效與追蹤輔導有待提升。

圖3:立法院就業安定基金預算評估報告

十二年來,規避立法院的審議監督、花了上千億的就業安定基金,養肥了許多補習班跟開課單位,青年失業率仍然居高不下(被媒合後又二次失業?)、弱勢者就業狀況越來越差、多元就業的參加者還會二次失業,這就是我們的勞委會、勞動部、職訓局、勞動力發展署交給全民的績效。

這十二年來,耗費了上千億的預算規模,交出了一個匪夷所思的就業假象與成效,連立法院都看不下去了,我們還能繼續這樣縱容下去嗎?這背後,是否有任何圖利的可能性,是否有前勞動部長潘世偉所稱的情況:「勞動部內高階公務員結黨營私,拿捏隱藏性的資源,作為自己的小金庫,然後利用自己人,把程序合理化,當然最後就是可以達到美其名為公,實際上確(卻)是為私的目的。」

潘世偉從2008年開始擔任勞委會副主委、後來又擔任了兩年勞委會主委、勞動部長,潘世偉終於說了真心話了,檢調,能不趕緊深入去查其中有無弊端嗎?立法院,能不趕緊將就業安定基金這一類的非營業基金,納入審議監督的範圍嗎?

 
台廠爭光!面板專利數友達第一 群創大尺寸市占超越三星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台灣面板雙虎群創、友達不約而同選在7月底舉辦法說會。長期以來電視面板以韓廠樂金顯示器(LGD)、三星電子(Samsung)位居全球前兩大,不過這樣的局勢有了重大轉變,群創日前在法說會上報喜,2014年第二季全球9.1吋以上大尺寸面板與超高畫質(Ultra HD)電視面板,市占率都超越三星,拿下世界第二。但是另一方面,原本台廠在中國4K電視面板的領先地位,卻在今年第二季被韓廠扭轉,看來台韓之間的4K大比拼已經如火如荼,比今年夏天的太陽還要火熱!

根據DisplaySearch最新調查數據顯示,今年第二季大尺寸和UHD面板雖然仍是LGD穩坐龍頭寶座,但季、亞軍已經重新洗牌,群創終於打敗三星排名第二,目前在面板產業為全球第三大,離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全球第二的目標,又更靠進一步。

表一、2014 Q2電視面板市占率
排名

廠商

大尺寸面板

超高畫質面板

1

LGD

25.5%

36.8%

2

群創

20.2%

25.3%

3

三星

18.7%

22.3%

資料來源:DisplaySearch

Ultra HD採用的是4K2K面板,解析度分成3840x2160和4096×2160畫素兩種規格,而Full HD電視解析度為1920x1080,4K2K相當於Full HD規格的四倍,「超高解析電視」(4K2K TV)將成為大尺寸電視的主流規格。

面板市調研究機構WitsView統計, 2014年上半年4K2K電視面板出貨量達到627萬片;4K2K電視面板滲透率也由2014年首季的3.2%,上升至第2季的7.2%,2014上半年整體滲透率為5.3%。不過,受到中國大陸部分電視品牌採購力道縮手,以及國際品牌面臨新一季的庫存調整,全球大尺寸面板出貨量將在今年7月向下修正6%至8%。

儘管如此,今年仍舊是4K2K急速發展的一年,因為中國電視品牌大廠從上半年起,開始大幅降低大尺寸全高清(FHD)電視產品投入,並降價促銷既有的大尺寸FHD庫存,以便轉型投入4K2K電視,預計到年底,4K2K電視在大尺寸規格的滲透率將逾50%。

韓廠急起直追 Q2在中國市占率首度超越台灣

過去面板業是韓廠主打高階市場,台廠則在2013年搶先推出4K2K規格,成功搶佔全球最大的中國面板市場,群創與友達去年更曾風光一時,聯手拿下全球4K2K電視面板76%的市占率,逼得後進市場的韓廠只能走低價路線,推出類似4K2K的規格,為了爭奪中國市場大餅,台韓之間還引發一場「真假4K」之爭。

雖然台廠搶先爭霸中國4K面板市場,但面板雙虎今年不敵韓廠攻勢,市占率從2014年首季的54%下滑至第2季的43%,韓廠在今年第2季正式超越台廠,由35%大幅升至49%。

根據NPD DisplaySearch預測,隨著全球電視出貨量供應的增長,4K電視市場出貨量預計將從2013年的160萬台增至2014年的1,230萬台;到2017年,4K面板在50吋及以上液晶電視中的占比將達到93%,地位等同於現今40吋及以上的液晶電視市場九成都是FHD的天下。若4K電視面板能成功導入40吋等較小尺寸,發展可望更加快速。到2017年,3840 × 2160解析度的8MP超高清顯示器全球出貨量年複合增長率(CAGR)將達69%,而4096 × 2160的9MP 4K顯示器的年複合增長率僅為8%。

中國在全球4K×2K電視的出貨量中,強佔87%的份額,即使今年預估會微降,也仍有78%的高額佔比,受惠於低價和相對齊全的產品線,中國將繼續引領2014年全球4K電視市場。中國4K電視的平均銷售價格遠低於其它區域,2014年中國4K2K液晶電視的平均售價將降至1,000美元,而全球的平均售價在1,000美元以上,北美要價將近2,000美元。

4K面板市場 台韓技術爭霸賽

全球第一家推出4K面板的群創光電,目前仍是全球4K2K電視面板出貨量最高的面板廠,4K2K全系列面板尺寸從40吋到85吋非常完整,目前以65吋4K2K 3D液晶電視面板為代表性產品。和韓廠推出的RGBW規格相比,群創強調產品規格符合歐美嚴謹的4K2K高解析度規範,才是「真正的4K2K」。

圖一、群創光電推出的「65吋高色飽超高解析度4K2K 3D液晶電視面板」,獲頒2014年第22屆「台灣精品獎銀質獎」

圖片來源:群創光電

另一方面,友達則主打4K廣色域曲面液晶電視面板,全系列從42吋至65吋都已進入量產。曲面液晶電視面板採符合人因工程的特殊螢幕曲率設計,更貼近消費者觀看電視的習慣,和傳統平面相比具有開闊的視角及包覆感,觀看時更能身歷其境。

圖二、友達推出65吋的UHD 4K廣色域曲面液晶電視面板

圖片來源:友達光電

台廠RGB PK韓廠 RGBW

為了與群創、友達相抗衡,三星電子和LG Display針對中國市場開發了一款低成本的4K面板,稱為RGBW或Green UHD。

表二、各種4Kx2K面板技術比較

資料來源:NPD DisplaySearch大尺寸TFT LCD產品藍圖季度報告

(Quarterly Large-Area TFT LCD Product Roadmap Report)

傳統4K面板畫素由R(紅色)、G(綠色)和B(藍色)三色構成,FHD面板的畫素為1920 × 1080,每種畫素由三種子畫素組成(R, G, B),因此FHD一共有620萬種顏色。而4K面板的解析度為3840 × 2160,每種畫素由三種子畫素構成,總共具有2,490萬種顏色,因此4K的解析度是FHD (2K×1K)的四倍。

所謂的RGBW,與4K的主要差異在於畫素構成不同。三星電子和LG Display開發的RGBW 4K面板,除了RGB三色外,畫素中又增加了一種白色(W)子畫素。隨著子畫素的增加,RGBW 4K面板也可以達到更高的解析度,三星電子的RGBW面板稱為Green UHD,而LG Display則稱為G+ UHD。由於RGBW 4K面板每種畫素僅由兩種子畫素構成(RG或BW),解析度可能只有1920×RGBW×2160,畫質也不如RGB直列式的4K面板。

三星電子和LG Display推出RGBW 4K新產品,主要為降低4K面板的成本並擴大市占率,不使用在自家品牌商品,而是外銷往中國市場,目前LGD的G+ UHD面板已經獲得中國電視品牌創為、長虹、康佳採用;三星的Green UHD面板也導入海爾、海信等品牌,並在今年第二季開始量產。

圖三、2014年各面板廠商對各大電視品牌廠商的出貨計畫

資料來源:NPD DisplaySearch LCD電視價值鏈和分析季度報告Quarterly LCD TV Value Chain & Insight Report

從使用的面板技術不難發現,中國電視品牌廠商和海外廠商在4K電視的銷售策略上具有明顯區別。中國4K電視市場講求薄利多銷,而海外廠商則希望能最大限度地提高電視畫面品質。

四大廠面板專利申請量 友達領先

從專利申請上來看,無論是在台灣或是中國,友達針對面板的專利申請的數量都居於四家廠商之冠,三星則是其次;而LGD在中國獲准的專利數量比台灣多,顯示其對於中國市場的保護較為重視,數量詳見表三與表四。

表三、面板廠商在台灣的專利授權數量

廠商

請求項:面板

請求項:液晶顯示器

群創

982

366

友達

3,895

1,385

三星

1,978

991

樂金

347

70

資料來源:TIPO 資料庫檢索日期:2014/07/29


表四、面板廠商在中國的專利授權數量

廠商

發明

實用新型

外觀設計

總計

群創

253

93

0

346

友達

1,312

9

1

1,322

三星

1,073

153

36

1,262

樂金

722

93

39

854

資料來源:SIPO 資料庫檢索日期:2014/07/29

低價面板當道 價格成為中國4K市場銷售關鍵

今年中國整體液晶電視出貨規模約5,000萬台,其中兩成是4K機種,約達1,000萬台,讓低價4K面板當道。根據DisplaySearch的數據,全球4K電視面板出貨量從去年的310萬片,大幅成長至今年的2,470萬片,而實際4K電視出貨量將在1,300萬台以上,身為最大4K電視市場的中國,目前力推可以「買得起」的平價4K電視,像是小米、樂視電視均以「高規格、低價格」為賣點搶市,去年才出貨不到50萬台,今年可望上看300萬台,在中國的市占率可達4%∼5%。

圖四、今年推出49 吋的小米電視2,採用LG/華星光電4K面板,除了內建四核處理器、支援3D顯示功能之外,還配置外接式揚聲器和低音喇叭,超低總價只要人民幣3,999元。

資料來源:小米網

圖五、樂視推出的超級電視X50 Air,採用群創4K面板,號稱50吋是發揮4K極致效果的最小尺寸。硬體全配價格人民幣2,999元,其餘包套費用另計。

圖片來源:樂視TV網

其實,雖然台廠以「假4K」題材打擊韓廠,強調真正4K的解析度應是FHD的四倍,但對於電視廠商或是終端消費者而言,價格是不能不正視的重點。台廠面板報價和FHD面板價差約1.3倍,大陸面板廠報價的價差約1.2倍,韓廠價格更具競爭力,價差拉近到1.1倍,無怪乎韓廠面板會直接影響台廠的銷售量。

面對韓廠來勢洶洶,群創和友達的策略是提早布局下一世代的廣色域技術。群創總經理王志超在法說會上表明,群創已有能力突破廣色域穿透率會下降的問題,且不需增加背光成本,目標是要讓廣色域電視有價格競爭力,並且成為電視的標準備配。雖然中國市場受到韓廠價格策略的干擾,但群創會更積極開拓歐美市場,有更多可發揮的空間。

4K電視發展 有待產業鏈整體提升

雖然4K電視市場的成長主要受供應端的推動,而電視品牌廠商也積極提高4K電視出貨目標,但不可否認的是,4K電視面板的供應計畫和消費者的購買需求間仍存在差異需突破。

回到4K2K技術本身,這是一項能夠開創新電視時代的技術,因此電視產業需要投入更多的時間與成本,才能將4K真正落實。因為即使有4K的播放硬體設備,還要有足夠的內容支撐,若沒有數量豐富的4K片源,4K電視機功能只能閒置。從電視台源頭的攝影器材更新、傳輸通道升級、節目內容的製播,到觀眾家中的電視設備更換,要讓觀眾能以4K2K收看更豐富的節目內容,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圖六、美國已有Netflix、Amazon、Comcast和Fox等多家電視網及線上影片服務商決定在2014年推出4K媒體視頻服務,大受歡迎的Netflix影集《紙牌屋》即是以4K高清版製播。

圖片來源:Netflix/紙牌屋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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