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送舊迎新:台灣專利界2014年回顧與2015年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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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1 第76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送舊迎新:台灣專利界2014年回顧與2015年展望
   
法規訴訟 專利申請案獲證後,可以提出更正嗎?
   
深入報導 油價持續探底背後的全球政經情勢變動
   
研發創新 2015年,萬物聯網時代正式來臨
   
智財管理 韓國專利局便民服務又一樁:免費提供專利申請人「韓-英」文統一名稱查詢
   
 
送舊迎新:台灣專利界2014年回顧與2015年展望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4年12月台大學法律學院、專利師公會共同舉辦「台灣專利審查與訴訟實務之檢討」研討會,針對2014年專利界發展與智財法院審查運作交換意見。在這場論壇中,臺大法律學院院長謝銘洋和專利師公會理事長蔣大中不約而同點出,行政院頒發的「國家智慧財產戰略綱領」不夠明確,顯見政府對於智財策略缺乏具體措施與作法 …

 
專利申請案獲證後,可以提出更正嗎?
邱英武╱北美智權法研組副理
專利權人於正式取得專利權後,若發現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是圖式有錯誤者,可以提出更正。但提出更正時,必須注意各項要件。僅是說明書或是圖式更正時,則更正不可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的範圍;若更涉及申請專利範圍更正時,必須再注意不可「實質擴大或變更申請專利範圍」。

李君是X公司的專利管理師,李君之所以進入此家公司,乃是因為這家公司的研發能力不錯,且也有多件發明已經提出申請,藉此希望多多學習專利相關事務。

進入公司的1年後,他經手一件發明申請案,多次與事務所相談申請內容後,終於遞出申請案,而且非常順利的取得專利權。之後經過半年,適逢公司盤點,主管們一併要求他們盤點專利狀況。李君在盤點過程中,發現經手的那件專利權,似乎有疏漏。也就是發明說明書中有記載的技術特徵,並未載入申請專利範圍中。於是詢問當初代理人,確認相關事宜後,向智慧局提出更正申請,但最後遭到駁回,後續訴願以及上訴到行政法院,也都遭到駁回。李君疑惑:是不可以提出更正?還是更正的申請有錯誤?

專利權是可提出更正的

專利申請案收到領證通知書後,必須在收到後的3個月內,繳付領證費與第一年年費,之後智慧局方會公告專利權,專利權人自公告日起取得專利權。正式取得專利權後,若發現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是圖式有錯誤者,可以提出更正。但僅限於下述四種狀況的更正方會准許受理:「1.請求項之刪除、2.申請專利範圍之減縮、3.誤記或誤譯之訂正和、4.不明瞭記載之釋明」。前述更正「除誤譯之訂正外,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若更正的事項是申請專利範圍時,還必須注意一件事,那就是「不得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

專利說明書有記載但申請專利範圍未載入之發明內容

李君公司的專利權發生的狀況是,發明內容明確記載在說明書內容中,但卻於申請專利範圍中遺漏了,並未載入該發明技術,屬於申請專利範圍的更正。而該遺漏未載入申請專利範圍的發明技術是對於「控制器根據一優先化的安排計畫,在收到相關封包數據資料後,處理封包資料,進而傳輸出到多個使用者頻道。」獲證的申請專利範圍是記載「一種控制器,可以優先傳送輸出多個封包數據資料給多的使用頻道。」此案中,申請人主張增加「一優先化的安排計畫」,為申請專利範圍進一步界定之技術特徵,屬於減縮的範疇中。惟智慧局與訴願委員會不接受此種答辯,行政法院於判決中,明確指出:「原獲證專利權的申請專利範圍是A+B+C,D為原發明說明書或圖式所揭露的技術特徵,於是在更正申請中,將D引進,更正專利範圍為A+B+C+D。由於引進的技術特徵,非屬申請專利範圍所在技術特徵的之下位概念技術特徵或進一步界定之技術特徵,而是已經改變原請求項控制器的功能,導致實質變更申請專利範圍」。依此,智慧局、訴願委員會,以及行政法院,對李君的更正申請案予以駁回。

不得實質擴大或變更申請專利範圍的目的

智慧局於專利法修正時,非常清楚指明更正的目的:「公告之申請專利範圍對外已經發生公示效果,自不得允許專利權恣意將之實質擴大或變更。」更正後是否超出以及是否實質擴大或變更,比對對象不同。前者是以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為比對對象,而後者,則是公告時的申請專利範圍為比對對象。另於審查基準中言明:「更證後未變更申請專利範圍之發明所欲解決之問題,則未導致實質變更申請專利範圍」,此項判斷並未僅是說明書中,所提及相關問題的文字未更動,就是沒有實質變更。而是從客觀上申請專利範圍所界定的發明技術特徵,所能達到的功能及其能解決的問題作為認定標準。

所以提出更正時,必須注意各項要件,僅是說明書或是圖式更正時,則更正不可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的範圍;若更涉及申請專利範圍更正時,必須再注意不可「實質擴大或變更申請專利範圍」。

 
油價持續探底背後的全球政經情勢變動
蔡佑駿╱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最近半年來,國際油價大幅度走跌,各主要油價指標累積跌幅都超過45%。金融市場和產油國對於國際油價走跌眾說紛紜,有經濟學家認為美國頁岩油產業的新技術讓美國本土能源生產加速,全球需求趕不上供給,導致國際油價走跌;國際媒體主要認為美國和中東產油國唱雙簧,聯合壓制俄羅斯,對俄羅斯實行經濟制裁;也有媒體認為,歐元區經濟衰退,中國經濟成長減速,造成國際能源需求增加速度減慢才 …

 
2015年,萬物聯網時代正式來臨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1995年,微軟(Microsoft)公開發布了第一版的網路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讓網際網路這個名詞正式被社會大眾認識;二十年後,當人們都以為已經對使用網際網路習以為常時,新興的物聯網趨勢才正要重新顛覆我們的認知。

在去(2014)年12月底,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舉行的《前瞻2015高科技產業十大趨勢》記者會上;產業顧問兼主任洪春暉認為,在2015年最值得關注的,就是資通訊(ICT)產品將普及至每個人的生活中,食衣住行都會跟ICT技術相結合。換句話說,我們即將進入萬物聯網的時代。

趨勢一:多元應用

在過去二十年內,我們習慣的是用電腦上網、用手機溝通,但萬物聯網之後這些都會是過去式。

首先是比手機更貼身的穿戴設備,除了問世許久的智慧手環以及智慧眼鏡,還會有智慧衣、智慧襪、智慧隱形眼鏡等產品出現;蘋果公司(Apple)即將在今年開賣AppleWatch,加入已經有Samsung、LG、Motorola的戰場。

另一個主戰場則是智慧家庭,像是冰箱、電視、洗衣機等,都會成為網路世界中的一員。2014年時,Google買下了室內偵測器公司Nest以及智慧監控設備廠商Dropcam,為進軍智慧家庭市場預作準備;而傳統的家電業者,像是日立(Hitachi)、松下(Panasonic),以及韓國的三星、LG都挾著產品的優勢深耕許久。

離開個人和家庭層次之後, ICT也開始被公部門以及電信營運商應用在城市治理上。2014年時,全球有超過半數人口居住在城市內,為了讓資源分配更有效率,發展智慧城市勢在必行。根據資策會統計,目前智慧城市的主要應用項目,集中在安全監控、行動照護、車載資通訊、物流管理、行動支付以及影音娛樂上。例如大眾運輸,美國在2016時,車對車通訊(Vehicle to Vehicle, V2V)將成為標準配備,南韓也已在首都首爾以及松島智慧市建置智慧公車系統,新當選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把發展智慧城市當作首要政見。

趨勢二:規格混搭

當資訊科技的應用範圍變大、變深、變廣時,也意味著傳統的資訊硬體發展面臨到瓶頸。根據資策會的預測,2014年的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以及伺服器等泛電腦類資訊系統產品的出貨量為5億5千萬台左右,達到近年來高峰;但從明年開始,這個數字又將反向下降,除了伺服器出貨量還能維持正成長,其他三類產品都會出現衰退(圖一)。MIC組長周士雄分析,在這四項產品中,伺服器還能維持正成長是因為物聯網時代對於雲端運算的需求所致;平板電腦在前兩年剛上市時,還能享有每年將近七成的成長率,但當消費者熱度一過,而且平板與手機之間的界線逐漸模糊之後,很難再出現過往的高速成長。

圖一:未來五年資訊系統產品市場規模預測

資料來源:MIC

這對於傳統資訊業者來說當然是個警訊。資策會也預測,2015年時,Windows PC的全球占比將跌破九成,而且長遠來看,因為在新興的平板、手機中Windows的表現並不好,交叉影響下,Windows的市占率可能會繼續衰退至八成五。為了在新環境中求生,主導全球科技界近三十年、向來牢不可破的「Wintel」聯盟也開始自找出路。本刊在前期的「Intel與ARM混戰 新舊晶片霸主誰能勝出」已經報導過Intel正積極進軍行動運算市場,近期更傳出屬於高通陣營的小米將在第二代平板中採用Intel Atom處理器;Windows為了打入平板以及低價電腦市場,也在Windows 8系列中推出為ARM架構設計的作業系統Windows RT,以因應Google旗下的Chrome與Android對PC市場的蠶食鯨吞。很明顯地,既有規格已然解構,而新一代規格尚未出現,這場混戰可能還得持續好一陣子。

趨勢三:「雲」、「霧」互補

前段雖然提到物聯網時代對雲端運算設備將有大量需求,但如果深入了解,就會發現「雲端」的概念也正慢慢變型。雲端運算(Cloud Computing)訴求的是終端設備將資料回傳至運算能力強大的雲端進行處理,待處理完畢後再回傳至終端設備呈現。然而,當終端設備的運算能力顯著提升、聯網裝置也大幅增加、但通訊頻寬卻成長有限時,把所有資料集中處理是否有其價值?

因此,在萬物聯網的時候,運算模式將從集中處理轉為分散處理。Cisco在前兩年就預見到此一趨勢,提出霧運算(fog computing)的概念:雲飄在天空中遙不可及,霧反而隨手可及;IBM也提出了相近的邊境運算(Edge Computing)概念與雲端運算互補。在實際運用上,雲端的大數據處理中心不必然消失,但一些時效性高、運算難度低的工作就會轉移至分散在外的霧端甚至在終端裝置上處理,以讓有限的頻寬發揮更好的工作效率。這樣的設計也能增加整套運作體系的使用彈性,各式各樣的私有服務(BYOx, Bring Your Own Everything)也將會應運而生。

總結來說,2015年開始,網路的意義與價值又將更進一步。如果說過去20年內網路只是提供人類使用的工具,那麼在物聯網時代,網路就是讓人類生活品質更能提昇的夥伴。這股新浪潮,你準備好迎接了嗎?

 
韓國專利局便民服務又一樁:免費提供專利申請人「韓-英」文統一名稱查詢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對進行專利分析、統計及檢索的人來說,最大的困擾莫過於專利申請人的名稱不統一。筆者之前有一份2013年美國專利申請量的報告,便被讀者質疑為什麼TSMC會同時出現在第18名及第93名。如果仔細一看,便會發現排名第18的是「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mpany, Ltd.」,而排名第93名的則是「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 LTD.」。沒錯,兩個申請人的名字寫法不一樣,所以在統計資料中被視為2個不同的申請人。雖然筆者在撈出專利申請量數據之後,幾乎99.9%可以肯定兩個不同寫法的名稱都是同一家公司:台積電,但也不能擅自將2個數據加起來,變成是一家公司的申請量,因為畢竟在官方資料庫上這是兩個不同的申請人。現在韓國專利局 (KIPO)開始免費提供專利申請人「韓-英」文統一名稱查詢服務,對於經常需要進行專利分析或是檢索的人來說,可以說是非常貼心的服務。

KIPO局長金永民(Kim Youngmin)日前宣佈,已經完成了【「韓文-英文」專利申請人姓名統一化】資料庫的建構,而這在全球專利局中算是創舉。自2014年12月23日起,民眾可以透過KIPO的專利資訊網上服務 (KIPRISPlus)來免費取得相關資訊。資訊分別以Open API及Bulk Data兩種形式提供。

圖1. KIPO以Open API形式提供免費「韓文-英文」專利申請人姓名統一資訊

照片來源:Korea Institute of Patent Information

圖2. KIPO以Bulk Data形式提供免費「韓文-英文」專利申請人姓名統一資訊

照片來源:Korea Institute of Patent Information

「統一的申請人名稱」可以有助於搜集一個申請者所有面向的資訊,不管申請者是個人或是企業,都會被貼上單一的「統一」標籤。之前KIPO的統一化申請人名稱只有韓文版本,但現在KIPO的資料庫已能同時提供韓文及英文的統一化申請人名稱。

KIPO表示,儘管現在專利申請人應該都只會用一個申請人的名字來登記,但在2009年之前,並沒有限制同一個申請人使用多少個申請人名字。因此,很多時候一個單一的申請人會有數個不同的申請人名稱。例如一家電子公司「AA」,可能會同時出現「AA Electronics Co. LTD」、「AA Electronics Co., 」及「 AA Electronics Corporation」等3個不同的名稱;如此一來,在檢索申請人資訊及進行統計數據分析時,會很容易混淆。

為了解決此一問題,KIPO先將其130萬個申請人的名字縮減至122萬個,然後再利用這122個名字去建立「統一申請人名稱」資料庫,並將資料庫與722萬份韓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商標及設計專利之公開資料連結,方便民眾查詢。

統一申請人名稱的資料除了讓民眾在查詢專利或其他智財權資訊時更為方便之外,也可以提高智財權擁有人的資訊準確度。目前KIPO提供的「韓-英」文申請人公開資訊共有980,000個申請人名稱是同時具備英文及韓文的,如此一來,當需要以英文名字搜尋外商名稱時更為方便,也可隨時保持與外商申請趨勢同步。

KIPO在搜集統一申請人名稱的原始資料後,會將資料開放供公眾取閱,如此一來,不管是個人或是企業,都可以利用這些公開資訊來發展不同的智財相關產品及服務,例如以申請人為搜索條件之服務,以及包括其智財資訊之統計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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